惠州:A等级新型研发机构可获补助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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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等级新型研发机构可获补助50万元

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申报工作启动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惠科宣)11月7日,记者从惠州市科技局获悉,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申报工作启动。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7:00,市科技局将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按内容和评估档次给予资助,其中A等级补助50万元,B等级补助30万元。

  本次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申报对象为我市有效期内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主要针对各机构2022年度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评价,相关数据应为2022年度数据。

  需要提醒的是,各新型研发机构统一用单位法人名称进行申报的项目应统一使用项目名称:×××(单位名)+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同时,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据了解,首次申报单位可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hz)进行单位与个人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如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使用原账号进行登录。

  申报人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申报单位应如实在系统上填写《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申报表》,按要求提供《新型研发机构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新型研发机构扶持资金使用说明》《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信息表》及其他相关附件。申报人填写完毕后,由单位申报管理员审核提交。

  在审核推荐方面,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县(区)管理,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机构的运营情况、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7:00,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17:00。

  本次综合评价后补助工作采用“资料考核和现场核查”方式,组织专家组对新型研发机构提交项目材料进行考核,并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现场核查工作,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市科技局将根据专家评估和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按内容和评估档次给予资助。综合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级补助50万元,B等级补助30万元。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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