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跟大家说了
惠州医保家庭共济相关的事情
有些宝子就疑问了
那绑定了之后有什么用呢?
能干什么呢?
今天就来跟大家来个后续补充吧~
01 能用在什么地方?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02 那医保个账是如何管理的呢?
当参保人员出现以下各种特殊情况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及时处理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参保人员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经本人申请,个人账户资金可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参保人员死亡后,经申请,其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划入本人银行账户,或者按规定继承。
参保人员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其个人账户资金可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03 和家人绑定“共济账户”后,可以使用家人医保卡就医?
医保账户通过“共济账户”实现家庭共济后,参保人就医“两不变”:
一是持卡就医的规则不变,仍是持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看病就医、报销费用,无需持家人的医保凭证;
二是参保人的医保类别与共济前保持不变,参加职工医保的仍享受职工医保相应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相应待遇。
注:开通医保个人帐户家庭共济,家人仅可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个人自付的费用。
来源:惠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