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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6年多的《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接受“体检”
建议系统活化利用资源 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
《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6年多了,效果如何?在12月7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上,研究了《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条例》明确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管理的目的和意义,体现了惠州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视,符合惠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的特点和需求。评估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整体保护、全面保护、活态保护的新方案、新路径,传承和弘扬好惠州优秀历史文化。
突出重点保护,凸显惠州特色
2015年,惠州进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行列。2017年,正式施行惠州市首批立法项目的《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把惠州市历史文化保护的法治化水平上升到全新的历史高度。
“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对《条例》实施效果、发挥作用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条例》更好贯彻落实,持续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采取文献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实例分析、量化分析等方法,对《条例》进行了全面“体检”。
据介绍,本次评估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导,委托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协助开展相关工作。调研评估组实地察看了金带街、水东街、宾兴馆、西湖、中山公园、淡水老城等,在现场与老街居民、房屋业主、承租人、社区干部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益相关人,以及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深入了解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保证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在评估过程中,广泛吸纳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评估工作高效、信息来源全面以及评估结果公正。
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开展、普查认定工作系统全面、日常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评估报告显示,《条例》在强调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惠州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明确历史城区的范围和特点,突出西湖核心保护区的重要地位,强调文笔塔、泗洲塔等主要景观之间的视线通廊保护,支持开展文化创意、休闲旅游、传统手工业等特色经营活动或者公益活动,体现惠州在名城保护方面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探索。
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76处
评估报告显示,我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76处,其中国保3处、省保45处,已全部立牌保护并动态建档。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历史建筑的保护与修缮,先后编制了《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惠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规划》《惠州市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修缮导则》《惠州市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补助办法》等规划及相关配套措施。评估报告建议加大执法力度,定期评估各地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情况,建立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巡查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水东街是惠州文化地标之一。惠州日报记者汤渝杭 摄
“加大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完善历史文化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的道路、停车场、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环卫、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实现保护和利用的良性循环。”评估报告建议,要继续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综合环境整治提升,鼓励居民参与到改造和整治中去,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小规模、渐进式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宜居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等部门通过印发《条例》小册子、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在局网站设立专栏、在《惠州日报》上发布专题新闻报道等形式,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在相关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报纸、政府网站征求公众意见,强化公众参与。”评估报告强调,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加强《条例》和保护政策的宣传,强调保护责任、义务和违规拆建的法律后果,科普历史建筑保护的专业知识,充分展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
建议不断丰富与完善活化利用运营模式
评估报告指出,当前的保护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工作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取得显著成效的案例和经验较少。
“当前历史街区的历史资源呈现散状分布的特点,大量历史资源未能与旅游线路充分融合,未能充分展现旅游资源,没能形成完整的旅游体系。”调研评估组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西湖、红花湖、罗浮山等旅游景区外,其他相关旅游产品和品牌较少,游客对旅游景区景点的认知度较低,导致游客参与性与互动性不足。历史街区中能体现本地特色的商业设施和产品不足,难以吸引游客。活化非遗宣传传播活动主要集中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日常活动及小型活动较少,难以充分展现当地非遗的传承特色。
调研评估组建议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开展各项文化创新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与旅游业、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打造特色名片,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
“活化利用需要政府引导、社会催化、专业机构三方主体的共同作用,政府引导是名城保护与发展的核心,社会催化是必要因素,专业机构是保障。”评估报告建议,要在建筑、街区、名城三个层级上系统谋划开展活化利用,不断丰富与完善活化利用运营模式。要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挖掘历史文化底蕴、恢复街区传统风貌、提升片区生态环境等举措,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惠州日报记者刘建威 通讯员陈瑞凤 何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