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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至18日召开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建威 特约通讯员郭敏 通讯员陈瑞凤)12月20日,会期1天半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继续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则丰、陈高燕、张伟荣、邱伟泽、温小林、袁清山,秘书长曾国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领导于加良、段致辉,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邱伟泽、温小林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随后召开全体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并提出《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提交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并表决通过。根据《立法法》规定,该部地方性法规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惠州市供电设施管理和供电服务条例(草案)》的议案。会议要求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下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审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制度。
会议审议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至18日召开,会期2天。会议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和表决;票决2024年惠州市民生实事项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