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促进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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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热线面对面》围绕“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营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主题与市民交流互动

促进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

  12月27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做客惠州综合广播《行风热线面对面》直播室,围绕“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营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主题与听众进行交流互动。

  市委政法委

  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市委政法委结合惠州实际,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扎实促进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网格、矛盾不上交”。

  据介绍,“枫桥经验”主要讲究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惠州近年来主要在3个方面进行实践探索:一是强化专群结合,以政法干警、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干部职工、群防群治队伍等为主体,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形成专门力量引领下的新时代群防共治模式;二是强化社会联动,充分发挥本地区平安建设相关社会组织作用,发动企事业单位支持综治中心、综合网格建设,形成社会安全同防共治社会新风尚;三是大力推进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会,结合“惠州好人”评选等活动,推动“善行义举榜”宣传常态化,引领广大市民以具体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该负责人表示,市委政法委将继续坚持好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供多渠道、多方式、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惠州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协调各方优势作用,以能动司法理念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构建以市县两级调处中心为支点、专职调解队伍为核心的解纷新路径,探索推行“心理咨询+诉前调解”的“心调+”工作方式方法,各基层法院结合开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等活动,陆续推出新枫桥工作室、巡回法庭、云端调解等多项举措,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渠道、多方式、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致力于让纠纷在诉前解决,让矛盾在源头化解。

  该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4792件,同比上升14.32%,调解成功率57.49%,比上年上升2个百分点,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惠州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扎实有效开展,通过诉前过滤、诉外化解,促进纠纷前置化解和高效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市公安局

  全市部署下沉2314名驻村(居)警力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公安局把部署推进惠州特色“一村(居)一警”警务机制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全市布建与村(居)同址办公的驻村(居)警务工作室1309个,部署下沉2314名驻村(居)警力,通过坚持做实党建引领、科技赋能、群防群治“三项措施”,不断夯实社会治安治理基础,涌现“村警说理”“警官说和”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品牌。2022年5月,惠阳区公安分局淡水派出所获公安部表彰,被评为全国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成为我市首个部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该负责人表示,“放管服”是村警下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通过现场受理和网络办理两种方式开展,现场受理是指由村警直接收取所需的办理资料后进行“跑腿代办”,群众无须到窗口进行办理。目前可现场受理事项有:境内符合相关条件的新生儿出生登记户口、居民凭死亡推断书注销户口、公民个人非主要项目户籍信息变更、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网络办理是指村警重点通过推介“村警服务员”“粤省事”“12123交管”“惠州交警”等APP、微信公众号,推广网上自助服务,办理包括往来港澳通行证续签,有效期内机动车驾驶证因丢失、损毁补办,有效期内机动车行驶证因丢失、损毁补办,符合条件的免检机动车领取年检合格的标志等多项业务,实现“让数据多跑步,让群众少跑腿”。

  市司法局

  惠州在全省乃至全国行政复议相关指标评比中处于领先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司法局聚焦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和行政复议履职能力,提升法治文化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惠州如何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该负责人表示,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具有系统优势、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抓手。基于以上优势,市司法局采取了针对性措施,推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是建立案前速调机制,引导矛盾就地化解;二是案中提醒提示制度,指出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与申请人调解和解;三是优化办案方式,注重听取意见和听证调查,提高办案质效;四是加强制度衔接,与主要执法部门,以及法院、检察院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以增强化解矛盾的工作合力;五是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优势,为当事人搭建调解平台,系统解决重大矛盾纠纷。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调解原则,并突出变更决定,这从法律层面更加有利于推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截至今年11月,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35宗,与惠州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量基本持平。复议后起诉率8%,即92%的案件在复议阶段就实质性化解了;起诉后败诉率8.8%,即复议后起诉的案件91.2%得到法院支持。这三组数字充分说明我市行政复议在主渠道作用、实质化解行政纠纷和办案质量等方面的成效,在全省乃至全国相关指标评比中处于领先位置。

  市信访局

  抓好“五个法治化”,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急难愁盼”

  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市信访局以开展“信访干部镇街行解民忧”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新方式,开展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化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动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向纵深发展,包括健全“党建引领+信访”机制、推行“示范创建+信访”机制、实行“网格管理+信访”机制、强化“多元化解+信访”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信访制度改革成果进行的系统整合,总结固化提升了网上信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和多元化解等一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下一步,市信访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对标对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影响当前我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不断创新和改进信访工作思路理念、制度机制,着力抓好“五个法治化”工作,即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建设更加幸福的国内一流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惠州日报记者侯县军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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