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建威 通讯员翟继辉)1月18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市十三届人大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查了我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惠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及《惠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交的2024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符合惠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务实可行。建议同意市政府提出的惠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惠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向大会建议批准这个计划草案及其报告。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交的2024年预算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要求,并综合考量了财政收支的有利条件、制约因素和政策要求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增长3%安排,增长设定目标充分考虑了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重点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安排适当,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同意市政府提出的202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惠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向大会建议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及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