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周智聪 通讯员晏秋红 温秋英)1月3日起,我市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交通等候场所、大型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周边住宿场所、影剧院、沐浴场所和卡拉OK厅等人员流动性较大和聚集性活动增多的重点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专项检查行动。
截至目前,我市卫生监督机构已完成147家旅游景区周边住宿场所、67家大型商场(超市)、76家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和卡拉OK厅)、78家沐浴场所和8家交通等候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的节前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指导整改,对8家整改不力或拒不落实整改的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