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4类场所!惠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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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4类场所8类问题

  惠州日报讯 (记者谭琳 通讯员朱国喜)近段时间,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决定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2345”等平台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屋场所等4类场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景区、儿童福利院等;出租屋场所包括群租房、点租房、单租房和民宿等。

  此次行动将整治以下8类重点问题: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使用燃气;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充电及违规停放。

  此次整治将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大行动。

  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发动四类场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评自查自改”行动,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组织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

  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能整改的依法督促全部整改,难以整改的要科学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向社会公布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通过媒体集中曝光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单位,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聚焦四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组织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

  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向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部门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约谈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督促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单位落实整改。

  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督导组开展明查暗访,联合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针对整治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于提醒督促后仍不整改的,开展随行联合执法。

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