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案发布!惠州海域、内河防污添双保障

  “值班员接到辖区污染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主任或副主任报告”“应急结束后,组织建立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事故索赔工作组,做好污染损害的索赔与赔偿工作”……

  4月12日,市政府发布实施《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两预案》)。记者了解到,《两预案》由惠州海事局牵头修订编制,相比旧版预案,新版两预案增加了预警信息和报告、后期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惠州海事局组织开展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联合演练。

  “近年来,惠州石化产业高速发展,恒力、埃克森美孚、中海壳牌等重大项目或已建成投产,或即将建成,辖区船舶运输艘次和吞吐量快速增长,危险品运输量逐渐增大。同时,东江内河作为粤港地区重要的水源地,水污染防护责任重大。”惠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高效开展应急响应行动和污染清除工作,我市先后在2015年、2017年发布了《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应急预案》。

  旧版《两预案》发布后,我市多次组织开展船舶海上(内河)溢油应急演练。2022年9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的决定》发布,提出“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和历次演练中发现的实际问题,惠州海事局牵头对《两预案》进行了修订编制。

  新版《两预案》衔接了《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关于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以及综合保障等方面内容,由总则、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区域合作、监督管理、附则等9部分组成。

惠州海事局组织开展东江船舶溢油应急联合演练。

  “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预警信息和报告、后期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明确了惠州市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指挥部及其各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应急力量针对船舶污染事故预警采取防控响应措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上述负责人解读道。

  他表示,《两预案》的修订实施,将大幅提升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造成污染海洋(内河水域)环境的应急能力,进一步巩固惠州市防治船舶污染应急体系,对于最大限度地保护惠州海洋与内河资源、促进惠州环境与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惠报全媒体记者冯丽均 通讯员王春晓

编辑:罗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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