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院首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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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中院首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威慑和教育功能

  惠州日报讯 (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周娟 刘镜宇)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6月5日,惠州中院首次发布惠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2—2023),并公开典型案例。

  近年来,惠州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构筑生态保护司法防线,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创新探索“司法+生态修复”的审执模式,完成12次生态环境赔偿司法确认,对生态损害实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以多元修复守护绿水青山。

  惠州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维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加大对非法采矿、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高发性犯罪的惩治力度。其中,龙门县法院审结的“严厉打击加工点排放废水”的龙门县检察院诉李某波犯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入选省法院“活力湾区 法治护航”系列典型案例。

  依托惠州自然环境、区域位置,惠州法院率先探索、主动协调东江流域相关地市加强司法联动,携手东江流域法院共同建立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强与大湾区城市协作,加大对跨域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打击力度,形成打击跨区域非法处置建筑垃圾的高压态势。

  惠州法院持续推进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深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适用“3+4”大合议庭模式审理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推动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侵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相配套。

  此外,惠州法院强化司法与行政内外协同,建立“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对涉东江流域污染行政案件建立快立快审机制,重点加强对东江流域稀土、矿产等重要资源的司法保护。惠州中院分别与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河湖长+河湖法官协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动协作等机制,形成部门间保护和发展自然资源强大合力。

  此外,惠州中院公开的10例典型案例涵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类型,包括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积极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稳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模式、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职等内容。

  据介绍,2022~2023年,惠州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274件,审结260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62件、民事案件14件、行政案件84件。数据显示,惠州法院近两年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同比下降28.3%,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环保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惠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法院将以更强的担当精神做好生态安全的守护者、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捍卫者、环境公共利益的保障者,为惠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李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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