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目标:建立快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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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防控扑灭疫情

  惠州市政府日前印发《惠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惠府办〔2024〕58号)(以下简称《预案》)。此次修订完善《预案》,进一步明确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内容,目的是通过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适应新形势和上位法要求修订完善预案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此次《预案》的修订背景可回溯至2013年,我市出台并实施了《惠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惠府办〔2013〕57号),为及时有效控制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和上位法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我市对《惠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惠府办〔2013〕57号)进行修订完善,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造成的危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成立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此次修订完善的《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应急组织体系、疫情分级、运行机制、应急响应与结束、应急保障、善后处置、附则等8个章节,另有1个附件明确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

  《预案》明确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原则,以及应急组织与职责,包括成立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县(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内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预案》提出,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对疫情进行分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预案》明确了监测预警、疫情报告、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内容和开展先期处置等工作要求。

  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预案》明确了应急响应原则、响应启动、响应措施、响应结束和邻近地区的应急响应等工作程序和要求。

  例如,对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在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

  在应急保障方面,《预案》提出,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分工,包括做好应急队伍、物资、经费、治安、交通运输、通信与信息、医疗卫生、技术储备、宣传教育等应急保障工作。

  惠州日报记者陈春惠 通讯员谭翼武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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