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率先全省实现四级综治中心100%实体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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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率先全省实现四级综治中心100%实体化运作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

  近日,市民黄先生驾驶挖掘机施工时,不慎碰到某建筑的一处保安亭,导致保安亭损坏,物业要求赔偿1万元。黄先生认为赔偿金额过高,遂向惠城区江北街道综治中心求助。当日下午,该中心工作人员便约定当事双方进行调处。最终,黄先生只需赔偿4000元,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我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镇村四级综治中心100%实体化运作。这标志着基层各种资源的整合协同更加有力,矛盾纠纷化解实现数质同步提升,成功形成“和美网格”“乡里茶室”“村警说和”等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

  软硬兼备,高标准打造各级综治中心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近年来,惠州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机制手段,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中,“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中的“1”指的是规范基层综治中心建设。目前,惠州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镇村四级综治中心100%实体化运作,实现“一个中心管平安、一个平台抓治理”。

  走进惠城区江北街道综治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只见大厅内宽敞明亮,劳资调处、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功能区一目了然,可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多元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集成服务。

  原来,江北街道秉承“只要发生在江北的事,都是我们的事”的原则,高标准打造了街道综治中心。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综治中心主任,立足“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体谋划,高位推动硬件设施建设。

  “这里有一楼整层办公场所,综治、信访、司法、人社、公安巡特警等多个部门进驻办公,市民遇到什么矛盾纠纷,可以直接来这里寻求帮助。”一场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后,市民李国利满意地走出江北街道综治中心。

  李国利认为,不管平台运作,还是厅室设置,现在的综治中心建设越来越规范,基本能够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市民群众有什么诉求,只需走进综治中心“一扇门”,工作人员就会想办法帮你协调解决。

  利用视联网技术建成“指挥调度平台”,各项数据在大屏幕上不停更新……2023年2月1日,惠州市综治中心正式挂牌,这也是全省最早成立的市级综治中心。该中心通过实体化运作,可以协调指导各个县(区)、镇(街)、村(社区)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市各级综治中心不仅硬件配齐,“软件”机制也在高效运转。在“软件”机制建设方面,像江北街道综治中心就建立健全了信息对接、吹哨报到、监测预警、上下联动等7项工作机制。

  根据群众诉求复杂程度,综治中心还明确了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居团队、村居“两委”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回家”党员)4支队伍相关职责,采取分级分类调处。

  “具体来说,村居级自办件,由村居干部和网格员现场调处解决;街道级协调件,由街道驻村居团队负责,协调街道本级部门解决;需上级处理件,由街道领导班子负责,协调上级相关部门下沉解决。”江北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4支队伍“四轮驱动”,确保“1+6+N”各项机制有人抓、能落地。

  “一站式”调解平台“零距离”服务群众

  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是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的重要一环,也是扎实推动辖区平安建设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工作。惠州市各级综治中心努力将矛盾纠纷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日前,9名园林绿化工人来到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综治中心,送上一面锦旗,感谢综治中心人社工作组为他们解决了拖欠2年的工资。

  原来,2022年8月,9名工人在仲恺某小区完成园林绿化工程后遭遇拖欠工资。经核实,分包公司虽已结清工程款,但工头并未支付工资。经人社工作组多轮协调,最终由分包公司垫付工资,并引导该公司依法向工头追讨。最终,9名工人顺利领到被拖欠的1.5万余元工资。

  “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这是我市各级综治中心高效运转的真实写照。从接收案件诉求到转办至相关职能部门,整个办理过程高效有序,确保了群众诉求的迅速响应和矛盾问题的源头化解,真正将综治中心打造成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的“终点站”。

  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引领下,我市各级综治中心积极践行“大调解”理念,有效整合信访、人社、派出所等多方力量,逐步构建起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处置情况,有效防范了各种未知风险。

  记者发现,江北街道综治中心与司法所、公安巡特警中队已合署办公,法院、检察院工作站已进驻,采取“定期轮值、随叫随到”等形式,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等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协同作战,打通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最后一米”。

  居民李女士曾就职于一家教育公司,该公司解雇李女士并口头答应给予补偿,但一直未签订书面协议。李女士觉得自身权益无法保障,于今年8月初到惠城区江南街道综治中心寻求帮助。后在街道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努力调解下,李女士获得一次性补偿所有费用,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没有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和帮助,我可能无法顺利解决这一纠纷,甚至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李女士说。

  接下来,惠州将继续建强镇(街)综治中心,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提升吹哨报到等机制效能,汇聚平安共治力量,激活基层自治活力;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惠州、平安惠州。

  新闻科普

  “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1”是指规范基层综治中心建设;“6”是指发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基层政法和综合网格、网格员力量,以及“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平台作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N”是指广泛发动社会其他综治力量,多方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惠州日报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刘思波

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