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买单”!惠州老年人保险保障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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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买单”!惠州老年人保险保障再升级!

1月1日开始实施的《惠州市“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升级保障内容和赔付额度

  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金额从300元提高至5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天提高至50元/天……近日,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监管分局联合印发《惠州市“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我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由政府出资统一投保,同时增加了保障内容,提高了保障力度,为我市老人送上更多的惠民福利。

  市、县(区)政府统一投保

  老年人无需办理投保手续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银龄安康行动”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政府统保对象为惠州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随后,7个县(区)先后自行扩面,至2022年底实现了惠州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政府统保全覆盖。

  自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以来,我市由政府出资统保,同时,倡导老年人及其子女自愿自费加保,全市累计350万人次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累计赔付超8万人次,累计赔付金额1.3亿元,有效减轻了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增强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

  新《方案》明确惠州市“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由市、县(区)政府统一出资,为惠州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购买一份20元/人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以团体无清单方式投保,老年人个人无须支付保费和办理投保手续,符合条件者保险自动生效。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磕碰、摔伤、高空坠物、中毒、溺水、动物伤人、雷击、触电、烧烫伤等意外人身伤害。保障项目有意外伤害伤残、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四大块内容。

  不提高保费条件下,

  新《方案》提升保障力度

  新《方案》优化了保障方案,加大了保障力度。首先是增加保障内容,将原来保障内容中的“煤气中毒”修改成“中毒”,同时增加了“触电”等。其次是在不提高保费的条件下提高保障标准,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得到更高保险赔付,减轻老年人经济负担。如原来保障标准为:意外伤害身故(伤残)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300元(0元免赔、100%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天。新《方案》保障标准为:意外伤害身故(伤残)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500元(0元免赔、100%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0元/天。

  新《方案》于1月1日起施行,此后执行新的保障标准,目前正在进行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保机构,确定承保机构后,市民政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派发告知书等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期间,如有理赔需求,请保存好理赔所需材料(特别是发生意外伤害就医的资料),待确定承保机构后可申请追溯理赔。

  随着老人年龄增大,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逐渐增大,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倡导社会组织参与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捐赠工作,鼓励老年人及其子女根据自愿和量力的原则自费加保,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风险合力。

  惠报全媒体记者马海菊 通讯员蔡思波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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