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
《惠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
正式公布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适用于
惠州行政区域内
暴雨灾害的预警、响应
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其中提到暴雨预警信号
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

当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
托育机构、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停课,
无需等待政府部门的通知;
未启程上学的幼儿和学生不必到校(园);
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
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含校车上、寄宿)学生的安全。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
工作性质、防灾避险需要等,
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
提前下班或者部分停工,
并为在岗工作人员和滞留人员
提供必要的避险保障措施。
全文如下:
惠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活动,加强暴雨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