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13日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上旬在惠州召开,会期2天半。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惠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和表决;

  九、票决2026年惠州市民生实事项目;

  十、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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