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游璇钰 孙景禧 通讯员陈瑞凤)7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起忠、张伟荣、朱文转、李箫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领导曲维震、于加良,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冯起忠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戴学碧、于纪叶辞去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王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监委《关于提请审议廖升安等同志免职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惠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惠州市202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惠州市2025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殡葬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会后形成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印发市政府研究处理并答复。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并答复。
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惠州市优化市场主体服务条例(草案)》的议案,要求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审议《惠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要求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三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