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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才房票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8月31日
补贴标准、申领流程不变,申请时间截至8月25日
惠州日报讯 (记者杨帆 通讯员罗杰 黄敏)7月3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延长人才房票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经市政府同意,为满足更多人才的置业需求,我市人才房票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8月25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新申请;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8月31日(以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为意向购房人才留出更加充裕的选房、签约窗口期。
公告对于房票有效期做出明确规定,对7月31日前已核发且有效期不足30天的有效房票予以换发,补足30天有效期,有效期从首次发放日期开始计算。对于7月31日后发放的人才房票,自发放之日起30天内有效,发放时间距8月31日不足30天的,有效期统一截至8月31日。
同时,政策延期执行期间,人才房票全部核心规则保持稳定不变:分级发放标准、申领资格、申请办理流程、房源适用范围、房票发放总额、房票使用管理规则、资金兑付等沿用《关于发放人才房票支持各类人才在惠发展的通知》《惠州市人才房票实施细则》原有规定执行。
据了解,自今年4月29日我市推出总额1亿元的人才房票政策以来,拉动效应突出,推动楼市持续回暖。数据显示,截至7月31日,全市已有超2200套新建商品房通过人才房票完成网签备案,带动成交面积达26.5万平方米。人才安居补贴成为激活市场、稳定楼市的重要抓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政策延期是我市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安居保障的务实举措。本次调整兼顾市场需求与人才实际置业节奏,进一步释放政策暖意。接下来,住建部门将持续做好房票申请审核、房企服务指引、人才咨询答疑等配套服务,全流程保障人才便捷申领、顺畅使用房票,持续夯实“引才、留才、安才”住房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