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历史痕迹”藏品展展出罕见晚清契约华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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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历史痕迹”藏品展展出罕见晚清契约华工合同

龙门何福“猪仔纸”分藏惠州潮州,如今隔空“合体

  “惠州历史痕迹”惠州市惠城区收藏家协会成立20周年会员藏品展近期在惠城区文化馆开展,展出藏品约400件,其中的历史文献展区更是展出三份罕见的清同治年间“猪仔纸”,即契约华工合同,引人驻足观看,玩味无穷。

  巧合的是,所展出的清同治九年来自龙门的华工何福赴古巴雇佣合同,为中文版本,其西班牙文版本被设于潮州的广东省岭海档案馆收藏。惠州、潮州同现一份契约华工合同,见证着近代广东契约华工的海外拼搏的历史,侧面反映了华人华侨历史的波澜壮阔。

  “惠州府十县出洋之人有50万”

  “猪仔纸”,是华侨华人历史上的一个特有名词,指的是出国务工的中国人与外国招工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

  惠州历史痕迹——惠州市惠城区收藏家协会成立20周年会员藏品展展出的三份“猪仔纸”,按照签约时间顺序,为同治九年十二月初一日(1871年1月21日)龙门县何福赴古巴雇佣合同;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1872 年 2 月 9 日?)河源县龚信赴秘鲁雇佣合同;同治十一年四月十五日(1872 年 5 月 22 日?)惠州府麦相赴秘鲁雇佣合同。三份合同签约地点均为中国澳门。

河源县龚信赴秘鲁雇佣合同。

  三份合同的背后,是西方“苦力贸易”兴起的历史背景。根据《简明广东史》(蒋祖缘、方志钦主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记载,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诱骗广东华工出国之事,在鸦片战争前已经存在。但拐骗与掳掠大量华工出口,即西方称之为“苦力贸易”,广东人称之为“卖猪仔”的兴起和发展却是鸦片战争以后才开始的。外国的投机商人和招工贩子在广东沿海各口岸开设专门收买和囚禁华工的机构。在广州的为囤船,在汕头的为“客馆”、“客栈”,在澳门的为“巴拉坑”,即“猪仔馆”。

  贩卖中国人口的“苦力贸易”,尤以在澳门兴盛和活跃。到1870年前后,澳门已发展成为向古巴种植园输送华工的最主要的苦力贸易交易地。《简明广东史》记载,澳门的“巴拉坑”,1855年有5家,1866年猛增为35-40家。1873年仅葡萄牙、西班牙和秘鲁开设的“巴拉坑”就有300多家,靠苦力贸易为生的多达三四万人。

  另据《惠州华侨志》(1998年编印)记载,17世纪至19世纪末,惠州府十县出洋之人有50万,先从惠阳县的大亚湾乘渔船去香港,或乘渔船漂过伶仃洋到澳门。有大批人是从惠阳的淡水、坪山陆路接踵而行,经宝安沙湾到深圳,渡过深圳河到香港。他们到达香港、澳门之后,被殖民主义者拐骗和绑架到香港、澳门的“猪仔”馆,陷身为“猪仔”。

  三份“猪仔纸”的历史背景,惠州府及和河源县可纳入上述“惠州府十县”的范畴,龙门县时属广州府,情况估计与以上描述差不多。

  一份华工合同中文西班牙文分藏两地

  在三份“猪仔纸”中,何福赴古巴雇佣合同引起众多文史爱好者的兴趣,一是它写明何福赴西班牙殖民地古巴为庄园地主出卖苦力、印证澳门成为古巴种植园输送华工“桥头堡”的历史,二是位于潮州的广东省岭海档案馆也藏着何福赴古巴雇佣合同,为西班牙文版本,一纸合同,两种文字,隔空对话。

  记者从广东省岭海档案馆获悉,该馆藏着一名来自“Longmun”的华工“Ho Fre”赴古巴的西班牙文劳工合同,馆方介绍,这是1871年1月21日于澳门签订的契约合同,华工名叫“Ho Fre”,来自龙门,37岁,与之签约的是哈瓦那Alianza公司(代理人Fernando Tuton)签订的合同。

龙门人何福赴古巴雇佣合同(中文版),“惠州历史痕迹”藏品展展出。

何福赴古巴雇佣合同(西班牙文版),广东省岭海档案馆收藏。

  何福赴古巴雇佣合同写到“亚湾拿哑凉唦公司之代办人非难呶度东”,“亚湾拿”,今译哈瓦那,古巴首都;哑凉唦公司,即Alianza,公司代办人名字“非难呶度东”即“Fernando Tuton”。另外结合 “Longmun”、“Ho Fre”等表述,以及相同的签约地点和签约时间,可以断定,此次惠州展出的何福赴古巴雇佣合同与广东省岭海档案馆藏西班牙文合同,均是何福与设在澳门的亚湾拿哑凉唦公司所签。

  盖章上的文字为西班牙文,可证明为西班牙殖民者的公司。相关资料介绍,亚湾拿哑凉唦公司是专门针对从中国招工到古巴的公司,负责招工的办事人员主要是中国人,但后台老板是古巴的西班牙殖民官员。

  何福赴古巴雇佣合同是一份为期八年苦力劳工的合同,内容主要为格式条款,详细列出了签约双方的责任、义务和待遇。其中规定了华人劳工的义务条款有六项,比如契约时长为八年,除了礼拜之外其余时间均要工作,听从雇主的指使等等;合同规定华工的待遇包括每月薪资金值银四大圆,担保“按月照给、毫无拖欠”,每日有咸肉八两及两磅半食物,生病可得到雇主送医院治疗,每年有新衣裳两套等等。

  合同里面提到的雇主给华工提供的薪资待遇等详细条款,对晚清时期贫苦百姓来说非常具有诱惑力。许多华工因此满怀憧憬地签订了契约,然后登上了去往古巴的船。

  从何福合同可以看出雇主的“霸王条款”,如雇主条款列有“我在古巴佣工应受此处法度保护于我” “日后虽知或访闻古巴工人及奴才等工银比我所收更多,但我将来照约必受,事主利益不少,则工银虽为薄少亦无岐异”等。

  “契约华工”雇佣合同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无独有偶,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官网涉侨文物藏品展第一部分“跨国流动的凭据和印迹”第一节亦展出两份“猪仔纸”,一份为新会人胡秀赴古巴的劳工合同,一份为博罗人谢先赴古巴的劳工合同,签约时间为清同治十年十一月初二日(1871 年 12 月 13 日)、同治十年十一月初九日(1871 年 12 月 20 日),签约地均中国澳门,均与亚湾拿哑凉唦公司代办人“度东”(即Tuton)所签。这两份合同样式、内容与何福所签的基本一样。

博罗人谢先赴古巴的劳工合同(“猪仔纸”),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馆藏。

  泛黄的合同纸,背后是华工泪。相关资料介绍,西方殖民者招工公司在合同里列出的工资、待遇等往往看似很诱人,但实际都是骗人的。殖民者利用虚假的招工合同为幌子,欺骗成千上万的中国人签订“雇佣合同”,以所谓“契约华工”的形式从事人口贩卖。这种劳工合同中的条款在国外经常是难以兑现的,华工签订合同到了国外以后,就失去了人身自由,受到雇主的各种盘剥压榨。

  以何福的雇佣合同为例,根据广东省岭海档案馆的介绍,亚湾拿哑凉唦公司只负责将华工运往古巴,抵达古巴之后再转卖给当地的庄园主。何福合同西班牙文版本背面还有他抵达亚湾拿哑(哈瓦那)后,被转让给一名叫Juan Domingo的雇主的文字。文字显示,Alianza公司于1871年8月28日拟订了转让协议,Juan Domingo于次日(1871年8月29日)手写了相关收据。华工何福,很快被转卖了,其生死亦未卜。

  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资料介绍,中古相距万里,华工乘船到古巴,途中死亡率达15%以上。从1847—1874年的27年中,被贩卖到古巴的华工多达14.3万多人,途中被虐待致死者达1.7万多人,抵达古巴的华工仅12万多人。他们主要在甘蔗、烟草和咖啡种植园里当苦工,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到1880年止,中国驻古巴总领事馆登记的华人仅为4万多人,其余华人大多在契约期未满就被折磨而死,死亡率达75%。

  历史已经表明,许多华工像猪仔一样被贩卖和运送出洋,不得不终身辛苦劳作,签下这种合同的华工被称为“卖猪仔”,这种劳工合同也因此被称为“猪仔纸”。

  “契约华工”命途多舛,以个体命运的付出,为全球的经济发展贡献了力量。正如《简明广东史》所言,“这些被掳掠运往世界各地的华工,以他们的劳动和血汗,甚至生命,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建设。”

  无疑,何福等“契约华工”的雇佣合同,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研究价值。

  漂洋过海,异域谋生,这些泛黄的纸张,仍在默默诉说着那个特殊年代“契约华工”的血与泪、生与死。

  惠报全媒体记者侯县军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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