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发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结构优化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再造一个新广东”,要充分依托粤港澳大湾区这一重要动力源。大湾区作为动力源的核心便是科创湾区的建设定位,而高等教育无疑起着关键性作用。

  2020年11月教育部和广东省政府联合印发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大湾区高等教育规模、结构、布局更加协调,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发展特色更加鲜明,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机制取得突破,人才协同培养体制机制基本确立,区域高校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能力明显增强,在若干重要领域产出引领性原创成果。这一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既体现了高等教育集群发展这一当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世界性趋势和共同特征,而且又具有中国特色。同时,与国际其他知名湾区相比,需要全面准确把握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种法律体系的中国特色和充分利用“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以集群发展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是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已成为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具有整体性、多样性和管理一体性的特征。对于区域高等教育而言,从体系意义上规划设计高等教育发展,可彰显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整体性。而多样性又要求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同时两者相辅相成,即高质量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必然有一个科学的分类发展体系。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整体性,从区域意义上主要可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方面是高等教育如何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统筹安排、一体部署中更好地为大湾区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尤其是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另一方面是大湾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等教育如何更好地协调发展,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值得提及的是,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不是简单的均衡发展,而是与各地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相适应的多样、特色发展,进而实现整体发展。这也是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要义所在。

  对于高等教育系统而言,集群发展意味着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大湾区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可着眼于以下主要方面。

  优化大湾区高等教育的层类结构

  在层次结构方面,目前各层级高校尚不同程度地存在定位不够清晰、比例不够合理、流转机制障碍等问题,尤其是研究生规模偏小,只占高校在校生的6%,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明显不足,远不能适应和满足科创湾区建设定位、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形成、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的需要。在类型结构和科类结构方面,科创湾区的建设定位,决定了大湾区高等教育应加大理工农医类专业人才培养。为此,需要从以下几点对高等教育层类结构进行调整与优化,以适应大湾区建设与发展需要。

  一是提升大湾区人才培养层次和水平。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注重培养具有较强创新意识、研究能力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面向大湾区经济社会和产业生产需要、具有较强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的专业型研究生。同时,积极推动和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培养模式改革,并使之纳入高等教育集群发展之中,以不断提升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

  二是优化与大湾区产业结构相适应的科类结构。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大湾区传统产业逐渐向先进制造业以及产品研发、现代服务业等价值链高端延伸,对高端人才需求大大提升。高校应结合大湾区支柱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加强特色学科(学院)和新兴学科建设,发展与大湾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需求相契合的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人工智能、金融、贸易等专业;同时,缩减一些不适应产业结构、就业率低、重复性高的专业,从而构建与大湾区产业结构相适应的科类结构,培养满足产业升级需要的专业人才,提升高等教育对产业升级的贡献能力。特别是大湾区应顺应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趋势,回应拔尖创新人才、战略科技人才培养的国家和大湾区重大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从而把大湾区高等教育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三是构建“层类交错”的大湾区现代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层类结构的优化还有赖于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构建。一方面,纵向贯通大湾区各层次职业教育,构建起“高职—职业本科—专业型硕士—专业型博士”的职业高等教育体系,在人才培养方面突出职业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另一方面,横向融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职普”两个体系之间构建灵活的转学与升学机制,加强不同层类高等教育的沟通衔接。两个体系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既“职普融通”又“层类交错”。当前大湾区已初步形成“职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应用型大学—研究型大学”的高等教育集群架构,但在层次类型转换和学分互认方面还存在障碍,需继续推进大湾区资历框架建设和开展三地高校学分互认工作,以完善高等教育衔接与对接机制。大湾区最终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既相对分离,但并行不悖、相互融通,又层类交错、有机统一的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将为国家构建职普融通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提供有益经验。

  优化大湾区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

  大湾区高等教育需更加匹配大湾区产业空间布局,构建服务于高科技产业、金融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高等教育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发挥中心城市高等教育“集聚—辐射”效应,在形成区域高等教育中心的同时,带动周边城市发展。在布局大湾区高等教育时应特别注意与大湾区的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及各地产业发展策略紧密关联,同时又要着眼于大湾区高等教育整体布局,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一是提升大湾区高等教育对产业布局的匹配度。集聚广州、深圳、香港等中心城市的珠江东岸需建设一流大学集群,加强创新型大学建设,形成服务于高科技产业和金融业的高等教育功能区,提供创新驱动力;珠江西岸的其他城市应依托制造业的产业布局,大力建设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院校,打造现代产业学院,走产教融合创新之路,发挥产学研结合的综合优势,构建服务于先进制造业的高等教育功能区,提供技能型人才支撑。珠江两岸高等教育集群齐头并进、优势互补,从整体上推动高等教育布局与产业布局结构相匹配,促进大湾区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二是发挥大湾区高等教育中心“集聚—辐射”效应。充分利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较丰富的广州、深圳、香港、澳门所形成的大湾区四大高等教育中心,发挥“集聚—辐射”效应,构建中心城市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高等教育空间布局。同时加大对周边城市的政策及经费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心城市与非中心城市高校通过合作办学、共建研究中心和实验室、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等途径开展合作与交流,带动周边高等教育发展。

  三是建立适应大湾区高等教育布局结构的组织机制。由于三地理念存在差异,且一些衔接与对接机制尚未建立,各层类高校还处于一种“集而不群、各自发展”的状态。因此,需要建立适应大湾区高等教育布局结构的组织机制。比如,依托已成立的粤港澳高校联盟,在联盟框架下组建新的专业联盟,打造“粤港澳一小时学术圈”。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成立实体化的高校战略联盟组织,组建统筹管理委员会,制定明确可行的盟校合作计划和项目并负责实施。对标国家“双一流”建设标准,并与各地已有的高等教育政策制度相关联(如广东高等教育的“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等),建立“一流大学联盟”“高水平大学联盟”“特色高校联盟”等不同层类的高校战略联盟。此外,通过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和共建研究院,促使港澳优质教育资源和研发工作在内地延伸,科技成果向内地转化,更好地融入和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和大湾区建设,同时也可为港澳高等教育拓展发展空间并向更高水平迈进注入新动能。

  (作者 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卢晓中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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