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又有谁上榜!惠州交警再曝光一批不文明交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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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交警再曝光一批不文明交通行为

  举报不文明交通行为,有奖!

  逆向行驶、实线变道、恶意别车、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还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为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惠州交警持续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又一批不文明交通行为被曝光。


一辆粤L727B*号牌小车在惠州大道火车站路段逆向行驶被惠州交警查获。

  不文明交通行为易引发交通事故

  机动车逆行、实线变道、恶意别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但易引发交通事故,群众反映也最为强烈。4月27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粤L727B×号牌小车在惠州大道火车站路段逆向行驶。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行动,通过群众提供的车牌号及视频监控,锁定了车辆驾驶员刘某,并依法传唤其接受调查。经了解,刘某为贪图一时方便,心存侥幸在路上逆向行驶。民警指出刘某违法行为的危害之处,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一小车在东平下沉式通道内连续实线变道,被群众用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举报。

  日前,惠州交警曝光了一起在市区东平下沉式通道内连续实线变道的违法行为,但部分车主仍未引以为戒。4月27日上午,一车牌号为粤LD1372×的小车又做出危险举动,在东平下沉式通道内连续实线变道,被群众用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举报。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时间、地点、车型、车牌号展开全面细致的排查,迅速锁定涉嫌违法驾驶员,将其传唤至辖区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据了解,驾驶员张某自称,当时觉得前方车辆行驶速度过慢,想要超车,便做出了在隧道内实线变道的违法行为。针对张某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有群众举报称,4月29日,在惠城区惠州大道和三新南路交会路口,一辆车牌号为粤L09629×的公交车存在涉嫌恶意别车违法行为,从右侧超车别停前方小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立即对该举报进行核实调查,并于5月26日上午将惠州市东部客运有限公司安全员、粤L09629×公交车驾驶员巢某传唤至辖区中队接受处理。在证据面前,巢某对别车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巢某及公交车安全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巢某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要求其现场撰写保证书。


一辆公交车存在涉嫌恶意别车违法行为被举报。

  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有奖举报曝光活动

  车窗抛物也是惠州交警要重点曝光的不文明交通行为。4月22日7时25分许,一辆车牌号为粤S3D6K×的小车行驶至市区新开河桥上桥位置时(从东平往大湖溪方向),车上人员竟将一饮料瓶随手抛出窗外,正好砸中左后侧行驶车辆的前挡风玻璃,这惊险的一幕恰好被车主拍摄下来,举报至惠州交警。

  接报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立即开展核查,于5月28日将涉嫌违法人员传唤到辖区中队。经核查,抛物者为乘车人张某,其称当时没想太多,喝完饮料便随手把饮料瓶丢出窗外。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张某意识到了行车过程中随意抛物的错误和危害,并写下承诺书,表示以后驾乘过程中会严格遵规守法。

  为充分发动群众,倡导交通文明,鼓励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惠州交警联合惠州电台、惠州平安产险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惠州有我”文明交通公益系列活动。


小车司乘人员车窗随手抛物被惠州交警查处。

  其中5月23日至6月23日为“有奖举报交通违法”阶段,呼吁广大市民对车窗抛物、机动车实线变道、随意掉头、恶意别车、逆行、斑马线前不主动避让行人、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的行为共同监督、共同抵制,并对有效举报进行奖励。对典型的、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惠州交警”等微信平台开设“曝光台”予以持续曝光,并通过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全民关注、参与、共同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为6月24日至7月24日“我为惠州文明交通代言”,对惠州现有交通堵点、不文明交通行为,大家有什么好的想法、金点子,均可建言献策。此外,惠州交警还想听听发生在大家身上的交通故事,自己经历过的暖心、难忘的都可以。无论是金点子还是交通故事,只要够精彩,惠州交警同样会送出奖励。

  惠州日报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钟桢

  

编辑:海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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