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力生态宜居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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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力生态宜居环境建设

  大家争做文明行为践行者

  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一座宜居城市的底色。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日前公布实施,明确了在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维护生态文明方面的行为规范,引发市民广泛关注。大家纷纷表示,将积极践行《条例》,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守护惠州生态宜居环境贡献力量。

市民文明游园。

  内容

  《条例》明确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在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维护生态文明方面,《条例》明确了市民应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与市民日常生活和出行息息相关。

  例如,分类投放垃圾,不随地乱扔、乱放垃圾;保护古树名木,爱护公共花草树木,不损坏公共绿地;野外露营、野炊安全用火,不乱扔垃圾。文明用餐,按需点餐、不浪费,不酗酒、不劝酒,倡导使用公筷公勺;使用环保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低碳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等。

  镜头

  市民野餐自备食品收纳装置

  市区各大公园绿地是市民平时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文明游园是市民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维护生态文明的表现。

  位于市区江北的东江公园,疏林草地,鲜花盛放,各种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齐备,不少市民前往游玩、锻炼。公园内还有不少家长带着孩子在野餐,嬉笑玩乐的同时,近距离感受大自然,欣赏江边美丽的风景。

  记者看到,许多市民都能自觉做到爱护花草树木、不损坏公共绿地,同时把野餐中产生的垃圾收集起来,分类投放到垃圾桶中。为了减少一次性用品产生的垃圾,不少市民自备食品收纳盒、收纳袋等。

  市区江北大云寺附近的江边绿道,绿意盎然,江风徐徐,许多市民悠闲地散着步。绿道上,市民刘先生带着5岁的儿子在骑行。“现在低碳出行,更健康环保。”刘先生说。

  热议

  促进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惠定居10多年的市民刘源见证了惠州这些年的发展变化。他说,惠州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这离不开市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态意识的提高。“《条例》的出台实施,让我们更深刻地意识到,每个人都应该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自觉爱护生态环境。”

  市民何小婷认为,日常出行中每个行为举止都不容忽视,文明二字见诸每个小细节。“有了《条例》的监督引导,大家会更加主动地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市民曾玉溪说,近年来惠州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文明用餐方面,我感觉大家都做得很好了,已经形成适量点餐、杜绝浪费的习惯。”如今,《条例》的出台实施,把市民应该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上升到法律层面,能更好地促进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陈春惠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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