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市民热议!10月20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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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市民热议
争做文明践行者 让文明成为习惯

  10月12日,《惠州日报》全文刊发《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10月20日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让市民在社会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了一把衡量标尺,也将促进市民的文明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

  “这个法立得好。”“让我们一起来,争做文明使者。”不少市民将《条例》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点赞、打call,并纷纷表示,将把《条例》内容贯彻到生活之中,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为文明惠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条例》树起文明标杆

  “我觉得《条例》的出台特别好,真正是为了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和改善老百姓生活环境考虑的。”家住市区江北街道的市民曹凌峰说,《条例》列出的“负面清单”,正是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厌恶的不文明行为,如遛狗不牵绳、乱占用盲道、公共场所吸烟等,提醒大家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自觉讲文明。“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将认真学习好《条例》内容,自觉践行,做文明有礼的惠州人。”

  “以后遇到行人闯红灯、手机声音外放等不文明行为,制止和劝导就更有底气了。”惠城区水口街道湖滨社区志愿者陈小玲说,惠州以立法的形式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规范,为老百姓树起了文明标杆,也让更多人敢于对不文明行为说“不”。“当每个市民都成为《条例》的践行者、推动者,文明之花将开遍惠州大地。”

  将《条例》融入工作生活

  网友“催眠”说,《条例》明确提出了市民应当遵守的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等文明行为规范,填补了惠州在文明行为立法方面的空白,让惠州能够通过法治手段和制度力量来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值得点赞”。

  他建议,接下来要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引导,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和社区宣讲等,提高《条例》的知晓率。同时,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市民群众自觉践行《条例》,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友爱的社会氛围。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巩固扩大惠州文明城市成果,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惠城区江北街道惠桥社区“两委”干部龚建勇说,《条例》内容涉及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惠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延续,对市民文明素质、文明行为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接下来,我将积极加强对《条例》内容的学习,将其融入日常工作之中,让《条例》落地见效。”

  惠州日报记者龚妍 曾镜明

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