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杨爱民 翟继辉)2月8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市十三届人大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查了我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惠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及《惠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惠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建议同意《惠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惠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并向大会建议批准这个计划草案及其报告。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交的2023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符合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政策要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增长5%安排,增长设定目标充分考虑了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安排适当,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同意《惠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市政府提出的202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并向大会建议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及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