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新建社区100%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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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代表关注城市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

  建议新建社区100%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的快速增加,充电桩数量远远满足不了充电需求,“买车容易充电难”。今年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邓志聪等11名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快建设城市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充电桩的议案》(转建议),建议政府出台政策,对建设、运营城市公共充电桩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

市区充电桩不断增多。(资料图)东江图片社供图

  近年来,在政策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下,新能源汽车销量一路狂飙突进。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001万辆,其中纯电汽车保有量810.4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0.93%。

  邓志聪等代表认为,根据目前惠州新能源汽车的增量,无论是公共充电桩还是私人充电桩数量都无法满足市民需求。“充电桩数量不足、充电便利性不够、居民小区充电桩安装困难等问题,掣肘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因此加快建设城市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充电桩刻不容缓。”

  邓志聪等代表建议,政府出台政策,对建设、运营城市公共充电桩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并对符合报建充电桩的居民小区及个人放宽审批。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配合;不符合报建充电桩的居民区停车位,可推进停车位电气化改造,并纳入充电设施建设奖补范畴,给予专项建设资金支持。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

  “建议新建居住社区100%落实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相关部门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规划验收环节依法监督。”邓志聪等代表建议,还要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为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桩规划、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桩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惠州日报记者骆国红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