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8日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温金荣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市人民政府2022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制造业当家战略,狠抓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切实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能级,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奋力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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