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3年A企业因流动资金紧张未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160万元,银行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帮助企业缓解压力,并根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将贷款风险分类由“正常”下调至“关注”,企业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完成了贷款重组,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了贷款偿还,同时要求银行将风险分类回调至“正常”,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风险分类调整是基于贷款存续期间的风险特征,结清贷款不构成强制回调依据。
后续A企业听信中介公司能做到征信洗白、征信修复的谎言,便让中介公司插足指导向人行、银监发起投诉,银行按照规定对企业做出了回函,接下来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据商业银行相关管理办法最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最终A企业因缺乏法律依据败诉,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案例分析
1.企业缺乏征信认知
误认为“贷款结清=征信自动修复”,风险分类作为历史信用评估指标,客观反映贷款存续期的履约质量,企业虽已结清债务,但违约事实仍作为信用评估的重要参考。
2.非法中介欺诈套路深
中介公司针对企业不懂征信规则进行欺诈,常以“内部渠道”“司法特批”为幌子,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企业反复发起无效投诉,在其中收取高额服务费。
风险提示
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提醒您:拒绝非法中介诱惑,警惕“征信洗白”、“债务优化”等话术,信用建设是持久战,任何承诺“快速修复”的机构均涉嫌违法违规。消费者应增强金融素养,通过合规渠道维护权益,让信用价值在阳光下持续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