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博罗石湾源头村试点创建“无讼村(居)”

  惠州日报讯 (记者李燕文 通讯员黄淑瑜 方巧瑜)日前,博罗县人民法院联合石湾镇政府召开“无讼村(居)”创建工作会议,并进行共建签约、揭牌。据悉,乡村、社区作为社会治理基本单位,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有着重要意义。联合石湾镇选取源头村作为“无讼村(居)”创建示范点,是博罗法院坚持诉源治理,不断延伸司法职能触角,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的一项有力创新举措。

  博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伟强介绍,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中的前沿作用,将诉讼服务下沉至最基层,在法官的指导下,更有效地凝聚和发挥志愿者、人民调解等解纷力量,更专业、更高质地开展普法宣传、释法说理、调解纠纷、诉调对接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石湾镇党委副书记茹志军表示,“无讼村(居)”创建工作跟乡村振兴紧密相关、同社会治理密不可分,与法院联合开展此项工作,不仅有利于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还为全镇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希望在源头村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经验逐渐推广,助力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博罗法院石湾人民法庭将以“调解优先、联动联调、诉讼断后”为工作理念,常态化提供培训指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与村(居)联合,全力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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