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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公安侦破一起倒卖文物案
42件涉案文物移交惠州博物馆
惠州日报讯 (记者朱丽婷 特约通讯员张志新 通讯员李琴)9月7日,博罗县公安局举行打击文物犯罪涉案文物移交仪式,将此前打击倒卖文物案收缴的42件文物正式移交惠州博物馆。这是市公安机关首次与惠州博物馆合作开展涉案文物移交,也是惠州博物馆开馆以来接收涉案文物数量最多的一次。
移交惠州博物馆的涉案文物。 惠州日报记者朱丽婷 特约通讯员张志新 通讯员李琴 摄
近年来,博罗县公安机关不断强化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在惠州市公安机关的统筹指挥下,博罗公安成功侦破一起倒卖文物案,抓获倒卖文物嫌疑人1名,成功收缴文物42件,经鉴定有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7件、一般文物34件。这批涉案文物涉及春秋至唐宋、明清等不同年代,涵盖玉璜、铜镜、铜香炉等品类。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博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配合外省警方工作中发现涉嫌倒卖文物线索。经缜密侦查,博罗警方锁定男子郭某垦有倒卖文物嫌疑。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掌握嫌疑人具体情况后立即奔赴外省,于2021年5月8日成功抓获涉嫌倒卖文物犯罪嫌疑人郭某垦,并在其位于外省的店铺缴获铜镜、香炉、玉配饰等疑似文物38件,追缴已售文物4件,共计42件文物。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这42件文物分别为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7件、一般文物34件。
据郭某垦供述,其在2020年10月开始在外省一古玩城经营古玩店铺,并在某手机APP注册一家店铺开通线上交易。其店铺售卖的古铜镜、玉饰品、古香炉、铜币等物品主要是从地摊上淘买回来的,物品送民间鉴定机构鉴定、装饰后,再通过线上、线下店铺进行交易。
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博罗县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刑侦局和市局刑警支队指导下,与广东省文物鉴定站、惠州博物馆、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深化协作、多次沟通,不断研究解决证据链固定、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和文物移交等工作中的难点问题。2022年10月26日,经博罗县人民法院判决,郭某垦的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对公安机关扣押的42件涉案文物依法判决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