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在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

  在博罗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受到代表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报告中指出,2023年,博罗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顺利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2024年,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将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在推动博罗县域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为博罗加快成长为千亿级经济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博罗县人大常委会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调研9项,组织代表专题视察、检查7项,顺利完成了博罗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这一年,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举旗帜、铸忠诚,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执行党委领导制度坚定坚决。同时,坚持谋大局、善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力有为。始终坚持依法监督与有效支持相结合,更好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百千万工程”、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监督工作,全年完成监督工作31项。此外,坚持重服务、聚合力,推动人大代表履职高质高效。其中,集中组织1386名人大代表围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活动期间收集并梳理转办群众意见建议76条,成功办理了一批群众身边的“微实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更加有效,博罗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53件建议(含议案转建议)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1件建议均在法定期限内有序办理并答复代表。

  2024年,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百千万工程”这一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抓手,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在推动博罗县域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新一年,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确保新时代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依法高效履职尽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精准监督,更好服务博罗高质量发展;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激励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建设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水平。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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