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可申报3所学校!惠城公布2023年积分入学政策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和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继续实施积分入学的招生政策。现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积分入学相关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申请入读学校学位分配计划数,结合所填志愿,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适用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居住的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区外户籍”)

  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惠城区(含驻惠城区市直、省直单位,下同)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和在惠城区居住时间累计均满6个月。

  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惠州市外户籍的,以有效的居住证件(已登记尚未领证的,可持有效的《居住登记回执》)作为居住时长证明;

  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为惠州市内户籍的,以有效的惠城区居住证(已登记尚未领证的,可持有效的《居住登记回执》)、房产证、购房合同及首期发票、租房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含基本养老保险)、自建房或小产权房登记凭证、无凭证自建房或小产权房的水电费发票中其中一项作为佐证材料。

  (二)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惠城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道)户籍,随父亲或母亲在户籍地所在镇(街道)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区内非中心区户籍”)

  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惠城区(含驻惠城区市直、省直单位,下同)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和在惠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所在镇(街道)外居住时间累计均满6个月。

  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惠州市外户籍的,以有效的居住证件(已登记尚未领证的,可持有效的《居住登记回执》)作为居住时长证明;

  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为惠州市内户籍的,以有效的惠城区居住证(已登记尚未领证的,可持有效的《居住登记回执》)、房产证、购房合同及首期发票、租房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含基本养老保险)、自建房或小产权房登记凭证、无凭证自建房或小产权房的水电费发票中其中一项作为佐证材料。

  (三)符合下列条件,适龄儿童、少年为港澳台户籍或外国户籍(以下简称“境外户籍”)

  1.父母均为中国大陆户籍:参照“(一)符合下列条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居住的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区外户籍”)”条件执行。

  2.父母一方为港澳台户籍或外国户籍:港澳学生须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学生须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统一登记后,由台湾事务办公室进行审核;国际学生须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登记。

  (四)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关于印发〈惠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委人才办〔2022〕2号)中规定的C类人才(以下简称“人才子女”)

  须提供优粤惠才卡C类人才卡或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申请人须到惠城区教育局进行报名及初审)。

  三、申请办法

  凡符合积分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三所参与积分入学的公办学校。其中区外户籍、境外户籍、人才子女申请人可申请任意三所积分学校;区内非中心区户籍的申请人可申请惠城区除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所在镇(街道)外的三所积分学校。具体如下:

  (一)工作流程(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1.发布积分入学通知。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2023年秋季学期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和申请办法。

  2.公布积分入学学位。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公布参与积分入学学校及积分入学学位分布计划数。申请人应及时关注通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初步决定拟填报学校。

  3.申请人线上报名。申请人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进入“2023年惠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申请人可申请报名三所积分入学学校,区内非中心区户籍在户籍地所在镇(街道)原则上按照户籍生政策入学,其申请人不得申请其户籍地所在镇(街道)积分入学学校,否则视为无效申请。报名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独立的特征码,申请人可凭该码查询积分分数及录取学校结果,申请人须妥善保管(特征码仅是报名成功后,查询积分、录入等结果的验证码,不是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或能够入读报名学校的凭证,请申请人悉知)。

  4.学校初审并录入系统。申请人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第一志愿学校申请,须提供材料见《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指标说明》(附件1)。

  其中“申报资格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供符合“二、适用对象”中要求的申报资格佐证材料后方可申请;“积分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积分分值,申请人应根据附件1中“计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尽可能提供有效积分佐证材料。

  学校初审时,由学校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并从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及学校确认打印的申请表无误后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申报信息),由家长自行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

  5.职能部门核实材料。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初审后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再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职能部门核实情况进行汇总,最后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的情况在申报系统计算积分。

  6.公布积分审核结果。申请人可向申请学校或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查询积分情况。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7.录取名单公示。区教育局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根据所报志愿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单在申请学校公示,并通过系统反馈给家长。

  录取规则:根据家长积分高低、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如果遇到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四至第八的顺序,按各指标项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果各项指标积分均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四至第八的顺序,按初次办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录取。

  8.办理入学手续。申请人持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和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有关说明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2.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未满足申报资格要求的,经查实,取消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4.已完成报名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现场初审,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报名资格。

  5.已被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6.本通知解释权归惠城区教育局。

  (三)通知查看地点

  1.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进入主页面右边栏目“最新公告”查看,或进入主页面菜单栏“部门街道频道-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查看)。

  2.惠城区中小学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

  (四)招生咨询电话

  惠城区教育局积分入学工作办公室电话:0752-2677411、0752-2677001

  附件:

  1.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指标说明

  2.积分入学常见问题问答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附件2:积分入学常见问题问答

  1.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阿姨等非适龄儿童父母可以作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不可以。积分入学主要是为解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原则上仅限适龄儿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申请,非父母的其他亲属在法律规定上不属于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积分入学提供材料中,除积分指标中“住房保障”可提供直系亲属(包含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所有材料外,其余材料原则上均应为父亲或母亲所有材料。

  2.适龄儿童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购买惠城区社保,可以参加今年积分入学吗?

  答:除C类人才(须符合《关于印发〈惠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委人才办〔2022〕2号)中规定,下同)子女(以下简称“人才子女”)外不可以。适龄儿童参加今年积分入学,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累计满6个月。

  3.适龄儿童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是惠州市外户籍,没有办理惠城区居住证,可以参加今年积分入学吗?

  答:除人才子女外不可以。适龄儿童参加今年积分入学,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是惠州市外户籍的,须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办理惠城区居住证(已登记尚未领证的,可持有效的《居住登记回执》,下同)时间累计满6个月,且在学校初审时,居住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4.适龄儿童、少年为港澳台户籍(或外国户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有一方也为港澳台户籍(或外国户籍),可以参加积分入学吗?

  答:可以。国际学生须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登记;港澳学生须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学生须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统一登记后,由台湾事务办公室进行审核。申请时还须根据《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指标说明》(附件1)尽可能提供有效的积分佐证材料。建议符合上述条件人士按照政策照顾对象优待政策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C类人才,尚未持有粤惠才卡C类卡,在网上报名时无法提供申报资格佐证材料,应该如何报名?

  答:尚未持有优粤惠才卡C类卡的C类人才,可通过所在用人单位向区委人才办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区委人才办出具证明后,在学校初审时间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进行报名及材料初审。建议C类人才在申请积分入学时,自行联系组织部门等相关单位咨询本人是否符合政策照顾对象要求,如符合,建议按照政策照顾对象优待政策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6.通过了学校初审并录入申报系统是否就一定能够入读该公办学校?

  答:不一定。积分入学是依据学校的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回户籍地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

  7.到学校申请是否一定能够通过初审并录入系统?

  答:不一定。经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核,确认申请人符合报名条件后,由学校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经确认无误后由学校及家长双方签名。

  8.哪些学校可以申请积分入学?

  答:可申请积分入学学校名单暂未公布,申请人须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进入“便民服务-惠城教育”等方式,及时查看参与积分入学学校最新公告。

  9.2017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能够申请入读一年级吗?

  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10.在校生能否申请积分入学?

  答: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已于2013年开始使用,在校生学籍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除六年级学生申请积分入读七年级外,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其他年级学生不能申请积分入学,如发现将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

  11.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要到派出所打印居住年限证明吗?

  答:不需要。学校初审并汇总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居住年限。家长到学校申请时只需出具《广东省居住证》,如果持有《居住登记回执》而尚未领取《广东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则出示《居住登记回执》。

  12.在惠城区缴纳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需要到税务局打印社保清单吗?

  答:不需要。学校汇总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13.在惠城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所在的企业(工商户)纳税情况能够累加计分吗?

  答:不可以。两者只能选一种。

  14.学校初审材料的顺序是否对积分有帮助?

  答:学校初审并录入系统的顺序不作为积分排序依据,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错峰申请。

  15.为什么惠城区教育局积分入学工作办公室公布的两个号码经常占线?

  答:参与积分入学人数多,咨询的人也较多,相关积分入学问题建议电话咨询学校。

  16.错过规定的报名时间可以补报名吗?对公布积分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错过规定时间可以再申请复核吗?错过规定的办理入学手续时间,可以补报名吗?

  答:不可以。参与积分入学各步骤规定时间暂未定,申请人须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进入“便民服务-惠城教育”等方式,及时查看最新关于时间要求公告。

  17.是否可申报多所学校?

  答: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最多只可申报三所学校,每个身份证号码只可申报一次,凡申报成功则不可更改。

  18.积分入学申报成功后可以修改信息吗?

  答:不可以。申请人务必要认真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在学校打印的申请表签名并自行保存一份,凡签名确认后则不可以更改申报信息。

编辑:李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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