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13家无证医美机构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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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医疗美容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

13家医疗机构未取得执业许可证被查

  惠州日报讯 (记者邓惠婷 通讯员谢宸 方丽洁)为规范医美行业秩序,促进医美行业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合法权益,今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打造“益”路同行品牌为契机,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医疗美容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

  据悉,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走访、网络排查等方式,对违法开展医美活动、非法使用医疗器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辖区部分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从事医美活动,某些美容美发、化妆品经营者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法销售美瞳产品。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向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行立改,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迅速开展全面排查,立案查处13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单位,罚没金额共计74.69万元查处5名受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活动的当事人,罚款金额10万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彩色软性亲水接触镜(俗称美瞳、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221家次,发放承诺书221份,发现无证经营企业7家,立案7宗。

  此外,职能部门还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向相关经营场所发放《拒绝非法医疗美容倡议书》《打击非法行医,拒绝非法医疗美容》等宣传手册,要求经营者加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净化惠城区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

  日前,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职能部门通过回头看持续跟进监督巩固治理成效,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业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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