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滨海旅游餐饮服务规范》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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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东加强行业管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滨海旅游餐饮服务规范》5月1日起实施

  日前,惠东县2024年3·15“激发消费活力”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在县南湖公园正门举行。此次活动由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旨在进一步深入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增进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参与意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

  惠东县领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的有关负责人以及广东八维、广东仁康律师事务所、惠东盐业分公司、县个私协、旅游协会、茶叶协会、马铃薯协会等企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广大市民朋友参加活动。

  3·15“激发消费活力”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现场。 惠州日报记者洪鹊儿 通讯员梁水燕 摄

  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活动现场,县“双打”办展示部分待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郑重表明县委、县政府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予以重视和支持的鲜明态度,展现惠东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决心,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和谐环境。

  活动提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主题,继续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助推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一是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二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提升维权能力,让消费者敢消费。三是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各职能部门要在推动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上下功夫,促进高质量的供需对接,提升消费品质。针对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找准痛点堵点卡点,联合相关部门推动问题解决,加强引导规范,促进新型消费健康发展。着力构建有助于产品服务提质升级的标准体系。主动向生产经营者反映消费者需求,助力行业企业优化消费体验,提升消费供给对消费需求的适配性。

  投诉举报人满意率不断上升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作为创建国家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2023年,各有关职能部门切实依法履职尽责,加强行业管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质量和效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惠东县依托12345热线平台、全国12315平台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不断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投诉举报人满意率不断上升(96.2%)。

  据介绍,2023年10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推动制定惠州市地方标准《滨海旅游餐饮服务规范》,该《规范》已于2024年3月1日颁布,5月1日起实施,该文件对滨海旅游海鲜餐饮经营服务的基本要求、设施设备与规范标识、服务过程、消费纠纷处理等方面进行统一和规范,有利于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食品市场消费环境,提高消费纠纷产生后的处理时效,进而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希望广大经营者加强法治思维,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共同营造和谐、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为助力惠东山海文明城市建设添砖加瓦。”惠东县有关负责人说。

  惠州日报记者洪鹊儿 赖金朗 通讯员廖苾羽

编辑:李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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