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检察院创新举措受到人大代表肯定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去年7月1日,最高检曾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为期6个月。惠阳在此项工作中执行情况如何?有哪些举措?日前,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对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惠阳检察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惠阳检察院积极创建帮扶教育平台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后有三种结果:一是继续羁押;二是自行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三是建议公安、法院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惠阳检察院检察长刘艺华介绍,自2021年7月以来,该院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07人次,包括侦查阶段(逮捕后起诉前)23人次,审查起诉阶段375人次,审判阶段9人次。经审查,该院决定或者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96人,审查后的不羁押率为23.59%。

  “以上措施虽有一定成效,但未完全破解羁押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刘艺华说,该院还探索创新举措,以“能动检察”积极融入社会治理。

  通过梳理近3年案件,惠阳检察院发现:在提起逮捕案件中的非本地户籍犯罪嫌疑人占比约84%,这些人因在惠阳无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及亲属,尽管大部分犯罪情节轻微,但因欠缺监管条件,不得不“一捕了之”。为此,该院积极探索,牵头创建帮扶教育平台,即挑选辖区内热心公益事业、管理规范、法制环境较好的2家企业作为帮扶教育基地,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自愿接受帮扶教育的涉罪外来人员,在取保后安置在帮扶教育基地,为他们提供工作、住所和技能培训,保证同工同酬、平等对待,并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评估涉罪人员的表现情况,从而对表现较好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

  自2021年8月帮教平台建立至今,已有85名符合条件的涉罪人员接受了帮扶教育,帮教人员占同期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人数的37.7%。

  同时,惠阳检察院正与惠阳电信部门确定“非羁押人员数字监管平台”采购方案,拟将“非羁码”纳入司法办案当中,通过外出提醒、违规预警、定时打卡和不定时抽检等科技手段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非羁押数字监控措施。

  人大代表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言献策

  在调研过程中,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一项非常好的措施,特别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当事人来说。”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惠州市和谐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亚洲肯定了惠阳检察院的做法。

  惠阳区人大代表、惠阳三和医院院长助理兼护理部主任张雅玲谈到,政府在羁押成本方面支出较大。对于目前全区仅有2家企业作为帮扶教育基地,她认为略少,可鼓励更多企业参与进来。惠阳区人大代表、镇隆镇人大主席周文斐表示,对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社会面的宣传还是偏少,尤其是在基层,接下来需加大宣传力度。对此,惠阳区人大代表、平潭镇鹊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占冠同样认为,加强农村层面的普法很有必要。

  惠阳区人大代表、广东立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国庆说,自己是一名律师,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施,给他工作带来了便利。他建议检察机关内部构建监督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及后续监督。

  调研组对该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能有效助力惠阳社会治理提升,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需要。建议惠阳检察机关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中强化制度保障,确保政策落地;探索建立非羁押措施,创新后续监管配套机制,完善相关配套保障措施,争取最大程度降低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矛盾;充分利用电子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创新开展惠阳区降低诉前羁押率的方式方法。

  惠州日报记者李芳娟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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