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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化解基层纠纷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
龙门法院5年来受理案件16170件,结案率94.13%
记者日前从龙门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门法院”)获悉,5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170件,办结15221件,比上一个5年分别增长了81.6%、74%,结案率为94.13%。法官每人年均结案数170件,比上一个5年增长85.41%,圆满完成各项办案任务。该院先后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品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龙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龙门县人民法院院长游小勇代表龙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特约通讯员黄伟光 摄
提升司法品质
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司法服务更高效
2019年9月24日,龙门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与协作法院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合作完成了龙门县首例跨域立案,当事人苏某在增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立案。
跨域立案、网上立案是龙门法院重点打造的便民服务新举措。为提升诉讼服务品质,龙门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升级“互联网+”诉讼服务便民模式,升级自助立案等智能设备,依托“粤公正”等线上平台,网上立案5894件,让群众感受到了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与此同时,龙门法院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布局,升级诉讼服务长廊,实现诉讼服务、司法辅助事务等工作集约处理,一站式解决当事人信访申诉、法官约见、律师阅卷等需求;推行“分调裁审”,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调解室,配备速裁快审团队,今年以来48.56%的民事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得到快速解决。
今年9月17日,龙门县诉调中心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这是龙门法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依法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具体举措,明确了诉调工作对接实施细则,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多方力量,推动形成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导、司法局等8个单位共同参与的诉调对接格局。
龙门法院还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共建10个联调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于前端。在过去5年共诉前联调案件9163件,达成调解6830件,调解成功率74.54%,司法确认237件。同时,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优化法庭布局和专业化建设,恢复左潭法庭独立办公办案,由平陵法庭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类案专审。
维护社会安定
多措并举推进执行工作
2020年6月,一件历经22年的“骨头案”被成功执结,龙门法院执行法官们如释重负。
1994年,刘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大货车在途经龙门县增龙线处时,与由张某无证驾驶的大货车相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刘某赔偿张某家属135378.63元。然而,刘某并未履行法院判决,且一直下落不明。由于刘某家中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从1998年进入执行程序后,成了“骨头案”。面对困难,执行法官们并没有放弃,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执行人家属的情绪终于逐渐软化,被执行人的儿子主动代其父亲支付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17万元。
为切实兑现胜诉权益,龙门法院积极落实全市法院“双重领导”执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统一立案、集约管理、分散实施”大执行模式;推动完善跨部门系统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巩固拓展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加大执行力度,为失信被执行人强制开通失信彩铃,推广悬赏举报,扎实开展“南粤执行风暴”等专项执行活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710人(个),限制高消费5271人次,司法拘留100余人,判处拒执罪1人,执结一批难案。
5年来,龙门法院共执结案件7413件,执行到位金额11.5亿元,比上一个5年分别增长了130.5%、285.26%。“3个90%+1个80%”4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顺利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验收。
优化营商环境
展现司法温度,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去年初,龙门县某公司停业后未能妥善解决员工问题,经生效仲裁裁决书确认,该公司共需向36名员工支付劳动报酬70多万元。因该公司未能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述员工向龙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帮助该公司恢复经营,法院积极联系上述员工说明情况,并敦促被执行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经过数月的执行,问题妥善解决。
龙门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尽量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在敦促被执行企业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同时,避免执行对企业运营造成不良影响,让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感受到司法温度。
5年来,龙门法院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349件,解决诉讼标金额23.68亿元,比上一个5年分别增长了43.2%、217%;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审结涉金融、涉农、涉环境资源等民商事案件329件,助力决胜全面小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审结涉教育、医疗、消费、住房等各类民生案件316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调解撤诉案件2480件,调撤率39.55%,妥善化解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同时,龙门法院优化团队建设,构建新型审判团队;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对办案流程、节点、质效指标实时监控;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2018年以来,刑事、民事、执行案件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占比达41.13%,案件平均办结周期比法定周期分别缩短9天、41天、163天。
惠州日报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欧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