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发现3例新冠肺炎阳性个案,活动轨迹公布

  11月30日,龙门县龙华镇在便民核酸检测点检测中发现3例阳性个案,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部署,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经流调排查,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个案1、2

  11月28日

  22:00~23:59  龙华镇朗月温泉酒店;

  11月29日

  00:00~07:48 龙华镇朗月温泉酒店;

  07:48~07:52 龙华镇端记早餐店;

  07:52~14:44 龙华镇朗月温泉酒店;

  14:44~15:06 龙华镇高沙村文化广场核酸采样点;

  15:06~24:00 龙华镇朗月温泉酒店;

  11月30日

  00:00~09:00 龙华镇朗月温泉酒店。

  个案3

  11月28日22:00~23:59  龙华镇朗月温泉酒店;

  11月29日12:04~12:10  龙华镇朗月温泉酒店;

  13:51~14:12  龙华镇顺和堂药店;

  14:12~14:22  龙华镇湖南佬水果店;

  14:44~15:06 龙华镇高沙村文化广场核酸采样点;

  15:06~24:00 龙华镇朗月温泉酒店;

  11月30日00:00~09:00 龙华镇朗月温泉酒店。

  为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龙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广大居民:

  1、请有共同轨迹暴露的市民尽快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所在单位等报备,就近开展三天两次核酸检测。

  2、请市民群众密切关注“龙门发布”“爱龙门”“健康惠州”每天发布的健康提醒,高风险区、疫情传播严重地等来(返)惠人员严格按照我市防疫政策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其他地区来(返)惠人员抵惠后落实“三天三检三不”(核酸三天每天一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

  3、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消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龙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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