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县纪委监委牵头组建督查组进驻镇村
村(社区)集体“三资”接受全面体检
近期,龙门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多轮全县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督检查反馈会,向有关镇街反馈了村(社区)集体“三资”督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就抓好村(社区)集体“三资”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自2023年2月以来,龙门县纪委监委牵头,在2022年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基础上,联合“三资”管理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深化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该项举措是助力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项举措,更有助于规范和约束小微权力的运行。
发现存在问题6395个
“县纪委监委对村(社区)集体‘三资’进行专项监督有利于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龙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5月起,由龙门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以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职能部门+专业人员联动的方式,组成“三资”督查组进驻镇村,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旅游区)180个村(社区)、2062个村(居)民小组、2148个经济合作组织进行“蹲点式”联合监督检查。
工作开展以来,督查组通过查阅“三资”台账,运用惠州市“三资”管理平台,比对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情况,分析研判各乡镇(街道、旅游区)上报的自查自纠问题,全面起底“三资”管理领域的风险点和问题。同时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走访群众,与乡镇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村组干部进行谈话,充分了解核实“三资”管理有关问题。
经对龙门县11个乡镇(街道、旅游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的“全面体检”,发现龙门县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存在问题6395个。随着进驻督查工作的全部完成,督查情况已反馈给各乡镇(街道、旅游区)并要求落实整改,当前已完成整改问题4190个。
监督触角延伸至村(居)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2023年以来,龙门县积极响应我市聚焦破解村级权力监督“远、弱、难”问题,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督的要求,着力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使监督触角向村(社区)一线延伸、向乡村振兴前沿贴近。
为进一步推动“三资”规范管理,在堵塞坐收坐支、侵占挪用等资金管理方面,龙门县纪委监委牵头,在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推行农村集体经济资金二维码收款,目前选取集体经济收入较为活跃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作为试点,共有76个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办理了对公账户的二维码收款业务,以实际行动保障民生福祉。
数据显示,目前全县录入市“三资”平台合同7478份,相比2023年3月开展专项治理前增加合同3824份,增长率104.65%;发现不规范经济合同3456份,督促不规范经济合同整改完成1655份。督促村组盘活闲置资产资源,通过市“三资”平台完成产权交易83宗;通过督促收回租金或分红、规范租赁合同、追回被挪用等不当使用村集体资金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600余万元,帮助33个村(社区)实现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帮助30个村组达到20万元以上。
龙门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县各乡镇(街道、旅游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以及市县工作安排,高度重视“三资”管理工作,在实行常态化全流程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深化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整改,扎紧制度笼子,堵塞管理漏洞。
接下来,龙门县纪委监委还将督促各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工)委围绕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抓好统筹分工,全面起底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切实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龙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