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惠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管理文件出炉

  为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可控,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避免问题楼盘的产生,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6月2日,市住建局发布《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提高使用预售资金的灵活性

  《通知》主要将预售资金区分监管额度内及额度外管理。监管额度内的资金按照保交楼的目标,严格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相关费用;监管额度外的资金则可以用于项目建设的前期费用,包括土地款、工程款、税费等。在保交楼的前提下,提高了企业使用预售资金的灵活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精装房相应增加监管额度标准

  《通知》对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进行了界定。在毛坯、精装修商品房项目的监管额度核定标准方面,监管额度=3300元/㎡×项目建筑面积(含地下室等需同步交付工程建筑面积)×120%。精装修商品房项目增加监管额度=1000元/㎡×项目预售面积×120%。


今日惠州网资料图。

  解除资金监管需核实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在监管额度内资金的使用规则方面,按照《惠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惠府办〔2021〕1号)相关规定比例留存。监管额度内超出留存比例的资金,则需按照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和监理、设计、检测等工程建设费用两项事项申请拨付。项目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且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良好的,监管部门核实后可解除监管。

  超出监管额度资金可用于特定用途

  《通知》对监管额度外资金的使用规则进行了说明。监管账户内的累计进账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将超出监管额度资金用于特定用途,包括:前期工程建设费用、土地购置费用、税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发企业代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发贷款本息、营销费用等。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有关费用。

  银行保函可替换监管额度外资金

  《通知》明确,可用银行保函替换监管额度外资金。符合《最高人民法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 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有关规定,能够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项目预售资金拨付灵活性。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管理的通知>>>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