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坚持绿色发展道路:守住生态底色 绘就美丽惠州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

  生态环境保护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关注的“国之大者”。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惠州人思考最多的是:“两山论”重要思想如何在惠州生动实践?

  惠州连续两年签发市“1号令”攻坚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实现历史性、转折性变化,2020年水环境改善幅度全国排名第7;举全市之力“硬核”措施持续加码守护“惠州蓝”,环境空气质量连续8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排名全国重点城市、珠三角前列;高位推动、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释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效能,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

  一项项措施、一组组数字,彰显惠州践行“两山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的生动实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连着民生幸福。惠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好“两山论”、践行“两山论”,以更大视野、更高站位,全面树立大环保理念,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的绿色发展道路,让绿色成为惠州发展最动人的色彩,成为惠州大地绚丽动人的画卷。

惠州西湖水清景美。惠州东江图片社供图

  绿色发展

  以高水平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再到“治理一条河,改变一座城”,“美丽惠州”新追求已是社会共识,幸福家园新图景正徐徐展开。600万惠州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全市上下奋斗的目标。

  生态文明是新发展理念带来的成果。理念引领观念,观念引导行动,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指引的。

  惠州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全过程各领域,全面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和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统筹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打造“2+1”现代产业集群、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总盘子”。积极抢抓“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明确提出要建设绿色生态湾区城市,筑牢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屏障。惠州以高水平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盘点数据发现,今年第一季度,惠州GDP实现1139.12亿元,同比增长5.1%,增速居珠三角第一。这是自2021年一季度以来,惠州连续五个季度GDP增速排名全省前三。与此同时,今年一季度,惠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列;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优良,东江干流水环境质量优,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1个“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劣Ⅴ类比例0%;近岸海域水质考核点位水质均达到Ⅰ、Ⅱ类海水水质标准,优良率达到100%。

  数据的背后,是惠州对新发展理念的致力践行,对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持之以恒。 

淡水河污染防治已取得全面胜利,水质从劣Ⅴ直接跃升至Ⅲ类标准。 惠州东江图片社供图

  科学治污

  精准治污降低社会成本提高成效

  科学治污是做到精准治污及依法治污的基础、前提和关键所在。

  提到科学治污,记者先分享在采访中听到的一个小插曲----

  近年来,惠州围绕水环境提升,找准病因、找对思路、找寻方法,对于超标断面,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氮磷形态分析,开展三维荧光光谱分析,解析氮磷污染物的成因,找准水质超标的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来源。

  通过分析成因,有的放矢促进惠州全域地表水质提升,这是精准治污的一个具体实践,让治污更精准、更科学,降低社会成本,提高成效。以2020年为例,通过科学治水,我市水环境改善幅度全国排名第7位。

  以金山湖流域治理为例,项目着眼全域谋划,突出解决金山湖流域已建成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科学支撑惠州市区沿江向海和南拓发展生态需求,将治水与融城相结合,探索出一条“治城”反哺“治水”建设运营模式。

  淡水河治理成为惠州乃至广东污染防治的一个重要议题,也是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难啃的硬骨头之一。近年来,专家团队研判治理短板,截污治污精准发力;安装全过程监控系统,震慑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一系列科学治污措施,淡水河污染防治已取得全面胜利,水质从劣Ⅴ直接跃升至Ⅲ类标准,实现了20多年来最优水质。

  聚力打好打赢蓝天保卫、碧水攻坚、净土防御三大战役,惠州科学把握大气、水和土壤三大领域污染治理协同攻坚关系,妥善处理政府推动与全民、全社会参与的关系,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共治的科学精准治理新格局。

我市切实加强海洋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惠州东江图片社供图

  群策群力

  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源、整洁的居住环境,实实在在提升了百姓的幸福感。得益于全市上下群策群力、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越来越多地区在发展中交出了漂亮的绿色成绩单。

  绿水青山是生活要素,也是文明要素,要看护,更要爱护。近年来,惠州坚持将污染防治攻坚摆在发展的突出位置,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特别是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担负起污染防治攻坚的政治责任,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签发总指挥部1号令,号召全市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防治污染,讲究“合力治”。市人大积极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协多次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工作,加强民主监督,积极献言献策。

  以治水为例,我市坚持一张治水蓝图,全面强化统筹。实现全市污水管网“一系统、一张网”管理格局,编制实施淡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潼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水质改善方案、沙河和公庄河流域水质达标方案等,推动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

  与此同时,实施《惠州市环保责任考核办法》,推进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

  实施“一线工作法”,解决污染防治攻坚难题。2020年起,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成立了近60人的加强版下沉督导组,对7个县(区)的水、大气、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攻坚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进行全面帮扶和督导。

  群策群力之下,惠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与自然更和谐,全市人民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游客在风景秀丽的罗浮山景区合影留念。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摄

  生态立法

  5部地方性法规为生态环境保护“加持”

  惠州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1.13万平方公里土地上聚集着山林江河湖海,绿色生态是惠州的城市底色和优势。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禀赋好更要保护好。

  2015年1月1日,新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同年5月28日,惠州市成为全省首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之一。惠州以推动绿色发展为立法工作重心,践行“美丽中国”发展战略,在严格贯彻落实以《环境保护法》为主的一系列上位“硬”法的同时,以获批地方立法权为契机,积极开展地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

  惠州西湖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A级景区。惠州在保护西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良好,使得西湖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惠州名片。上世纪,西湖沿岸粗放型的发展带来生态困境。近年来,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又让一池清水重现西湖。

  “为一个湖,立一部法,彰显惠州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心。”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五部地方性法规。从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到获批施行历时3年,经历了3次常委会审议、数十次调研、30几轮修改。新与旧的较量,引发对西湖保护的思考,也是该《条例》诞生的意义,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惠州城市发展要走一条绿色之路,立法保护西湖就是守护绿色发展的初心。

  截至目前,我市已出台5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包括《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用法律红线守住生态底线,用制度红利保障绿色发展行稳致远。

  有了地方性法规的加持,有效解决一批环保领域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近年来,PM10已成为我市空气质量的短板,而扬尘是PM10的重要来源。《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于去年1月1日施行以来,市直有关部门积极出台相关工作指引和方案,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各县(区)各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建立了常态化扬尘污染巡查管控机制,建立并定期更新扬尘污染整治台账,打造了一批示范项目。

  蓝天碧水,大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离不开健全法律体系的保护,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生态城市,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惠州发展护航。

  从严执法

  连续多年发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例

  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1年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这是我市连续多年发布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我市一贯保持铁腕执法铁腕治污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捍卫我市碧水蓝天的坚强决心。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惠州不断摸索创新,实行“五个一律”保障铁腕执法,协同公检法提高涉刑案件的查处力度,提升环保查处技术,确保最严执法落地,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严格环保执法之路,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实现了企业“从不敢污染、不能污染到不想污染”的巨大转变。

  除了地方性法规以外,我市还制定了多项“硬核”政策举措:制定“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出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坚决遏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对不符合管控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建立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研判环境质量,对环境形势有恶化、污染治理任务进度滞后的县(区)及时提出预警;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监管;出台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未来的监管格局,执法要准,更要严: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生态环境管理职能,构筑“天空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格局。我市严监管的蓝图已绘就: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严禁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要求排污,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加强排污企业监管;建立完善全市生态环境诚信等级管理体系,将企业环境守法情况与专项资金申请、信贷、融资、上市等经济活动挂钩,以环境信用制约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

  与此同时,我市坚持“市领导暗访督察+纪委监委全程介入+专班下沉督导”整改工作机制,按时保质完成了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39项整改任务和550件案件办理。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零差错、零延误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355件交办案件办理,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含阶段性办结20件)。

  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眼下,探索惠州执法长效机制是关键,我市将建立长效机制,倒逼企业“不想污染”。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我市将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矢志不渝坚持生态立市,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让惠州更美丽、生活更美好。

  文字 惠州日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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