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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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晓娜 实习生廖锦绮 通讯员陈瑞凤 李若茗)7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则丰、陈高燕、张伟荣、邱伟泽、温小林、袁清山,秘书长曾国华出席会议;副市长李俊玲,市法院院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张伟荣、邱伟泽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惠州市隐性债务“清零”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法制委员会随后召开全体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对草案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并提出《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并表决。

  会议审议市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欧阳絮梅任职的议案》,决定任命欧阳絮梅为市审计局局长。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惠州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要确保高企数量质量双提升,助力惠州高质量发展;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强化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优化高企培育发展环境;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培育崇尚创新、热爱科学的社会氛围。

  会议表决通过《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根据有关规定,该部地方性法规需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颁布施行。

  李俊玲回应表示,市政府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打折扣落实各项培育发展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把创新举措贯穿到培育发展高企业全过程,进一步推动我市培育发展高企工作上新台阶。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编辑:海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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