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率先全省实施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派遣制

原标题

惠州不断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率先全省实施生态环境 现场执法派遣制

  “我们郑重承诺:严格依法依规执法巡查;严禁接受企业吃请和礼金;严禁包庇、纵容、袒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严禁干预、插手企业环保工程项目以及环保产品、设备的经营采购;严禁违规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这不是大型执法行动的宣誓现场,而是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创新环保执法制度,给予执法人员每次执法特殊“仪式感”的具体活动内容。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率先在全省创新探索实施执法巡查廉政承诺制。时隔两年,该局执法制度再规范再加码,从今年2月起,剑指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机械性执法、逐利性执法四类问题的现场执法派遣制率先在全省实施,要求每个执法人员的每次现场执法行动都必须经过批准并依计划执行。这是生态环境领域依法、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廉洁执法在惠州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污染企业做减法,绿色发展才能做加法。近年来,我市不断探索创新,实行“五个一律”保障铁腕执法,同时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环境执法之路,努力推动实现污染企业从不敢污、不能污到不想污的巨大转变。

  制度保障

  出台100多项生态文明文件

  敢于动真碰硬,敢向污染行为亮剑,才能让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有雷霆万钧的震慑力,彰显生态环境执法威力。

  为保证“真执法”,我市制定了多项“硬核”政策举措,出台生态文明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100多项,构筑了较为健全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效护航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时,实施《惠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指引》《惠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指南》等制度规范,保障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全市各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按章执法,规范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为强化执法效能,我市全面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139宗,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44份,处罚金额1600余万元,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3宗、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宗。

  精准治污

  优化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正面清单”是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近年来出现的一个热词。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可谓正面清单制度的重要内涵。

  这与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突出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工作导向有关。正面清单制度2020年实施以来,已经成为我市生态环境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在精准帮扶的同时,各地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对严重、恶意违法行为绝不姑息纵容。

  建立执法事项目录,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突出依法执法;制定执法工作计划,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突出科学执法;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非现场监管,突出精准执法;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不断严格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通过深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正在惠州生态环境系统全面展开,并取得积极成效。

  盘点数据发现,今年上半年,惠州GDP为2407.19亿元,同比增长3.6%,增速居全省首位。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惠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列;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优良。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执法要严,也要“准”。

  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我市完善了污染源监测监控平台,以在线监管为核心,引入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固废动态监控等系统,建立4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30个重点镇(街)空气监测站,实时掌握区域环境状况,让污染无处遁形。一线环保执法人员也都配备了掌上电脑、移动执法仪等设备,可实时进行信息查询和数据同步。

  与此同时,我市的重点排污企业都装有两个摄像头,一个装在排污口,一个装在监控房,两只“眼睛”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污染源。同时,惠阳、博罗、大亚湾等县(区)积极试点对企业的产污环节、治污环节、排污环节实行全过程在线监控。

  长效机制

  推动建立多层次多区域合作体系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让心存侥幸的企业看到了我市面对环境违法绝不让步、捍卫我市碧水蓝天的坚强决心。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生态环境管理职能,构筑“天空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格局,我市严监管的蓝图已绘就。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清新之路依然任重道远。眼下,探索惠州执法长效机制是关键,我市将建立长效机制,倒逼企业不想污。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在制度设计上更突出治污责任,通过制度营造“失责必究”的高压态势。一方面,突出排污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用足用好环保法,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制度,实时修编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惩。另一方面,突出县(区)党政治污的属地责任。我市已重新修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建立完善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督导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督促县(区)自觉落实生态环保责任。

  “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一直是生态环境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为了更好地推动全民共治,我市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实时发布污染源企业执法检查情况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况。

  惠州日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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