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 业委会违法违规成重点

  小区物业处理业主合理合法投诉及不及时?建设单位是否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选举是否合规?……类似的物业管理突出问题直接影响到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在惠州,这些小区问题将得到进一步治理。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2022年惠州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至今年底,全市各县区住建部门将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如遇到小区治理相关问题,可向各县区住建、城管部门反映。

  自查自纠持续到今年10月底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为民办实事的实际举措。”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联合市城管局联合发布《方案》,将深入摸查、整治全市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打通城市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根据《方案》,当前,整治工作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将持续到10月底,各县区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正按规定开展自查,并建立台账上报。今年11~12月,整治将进入督导检查阶段。届时,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将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联合在全市开展专项督导。

  “我们将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整治处理,并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整治,将切实解决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点查处三方面共39条违规行为

  根据《方案》,整治内容主要涉及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三个方面,并详细列出了重点查处的违规行为。

  其中,物业服务企业方面共涉及20条,主要将查处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提高收费标准,直接或变相增加收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方面涉及8条,将查处未按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扰乱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秩序,引起物业管理纠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履职方面涉及11条,将重点查处业主委员会挪用、骗取、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或私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市民如遇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各县区住建、城管部门反映。

  惠州日报记者邱若蓉 通讯员罗杰

编辑: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