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对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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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接受“体检”

  市人大通过实地调研、实例分析等形式检验立法质量

  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是惠州的亮丽名片。2018年5月1日,《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落地施行。4年多过去了,条例的实施给罗浮山带来怎样的变化?条例的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一系列实施情况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实例分析、量化分析等方法,对条例规定的主要制度、实施实效和立法质量进行全面“体检”。这是我市对该条例进行的第一次“体检”,也是目前为止对已颁施条例“体检”项目最全的一次。

  本次“体检”报告已出炉,“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将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11月8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罗浮山景区。资料图片

  “体检”有什么作用?

  以高质量立法保证高质量发展

  “徒法不足以自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地方性法规只有在实践中得到充分有效运用,才能真正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实现“良法善治”的美好愿景,这既取决于法规贯彻实施的力度,也取决于立法的质量。条例是我市为保护“一条江、一座山、一座城、一个湖和一片蓝”进行地方立法的重要成果,为促进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目前,条例已实施4年有余。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高质量立法保证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对条例实施效果、发挥作用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建议,以推动条例的更好贯彻落实和地方立法质量的持续提升。

  据悉,本次评估过程分为制定计划、部署推进;收集信息、分析研究;实地走访、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形成报告4个阶段。在评估过程中,广泛吸纳了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评估工作的高效性、信息来源的全面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为评价法规实施情况和总结立法经验提供了充实、客观、科学的依据。在具体评估方法的运用上,着重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实例分析、量化分析等方法,对条例规定的主要制度、实施实效和立法质量进行了系统评估。

  条例实施效果如何?

  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该负责人说,《罗浮山风景名胜区东南入口片区详细规划》《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滨水片区(西区)详细规划》已经住建部批准实施,四个功能区的详细规划正在编制,并初步完成了辖区内“三村一社区”范围内全部村庄的规划编制,目前处于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通过编制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严格控制规划区内的风景风貌、建筑体量、建筑风格。

  同时,通过条例的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景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明显。条例实施以来,风景名胜区内的“两违”行为受到严厉打击。近年,罗浮山风景名胜区内共拆除“两违”建筑73处,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其中包括罗浮山蓬莱山庄、桃子园山庄等一批早期建成的违建。

  条例实施以来,博罗县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完善景区内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共建设了3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及46公里的污水管网,景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80%以上,计划至2022年达到100%。投入近2000万元对罗浮山黄龙古观及朱明洞景区滑坡地质灾害地段进行了综合治理修复。严厉打击挖砂、取土、填塘等破坏生态行为,查处涉及非法挖砂行为案件9宗,司法机关已追究相关当事人刑事责任。

  条例实施以来,通过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景区吸引力。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根据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周边乡村的旅游配套,提升景区吸引游客能力,也带动周边乡村发展。近三年来,风景名胜区完成了罗浮山索道升级改造和罗浮山白莲湖夜游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推进索道上站至飞云顶登山栈道升级建设及景点设置,在充分展现罗浮山优质自然生态的同时,将文化注入到沿线的景点规划中,进一步增强了罗浮山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

  如何更好保护罗浮山?

  尽快完善详细规划,确保规划刚性

  “要尽快完善详细规划,确保规划刚性。”评估报告提出,罗浮山景区总体规划已经制定,要加紧完善各个景区的详细规划,用规划科学指导、引导和控制景区的开发建设。要严格执行规划,未经合法程序,不得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点的详细规划应当突出风景环境特点,与自然景观相协调,并根据居民人口、旅游服务设施的实际需要和用地条件,按照适量、适建原则,确定居民建设用地范围、规模和标准。

  同时,评估报告建议,要根据条例要求及时建立协调机制,对罗浮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决策,有效协调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等的关系。要开展文物普查,摸清家底,加大检查力度,对文物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类珍贵历史文物得到充分、妥善保护。同时,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秩序,推进依法行政。

  惠州日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张艺子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