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弘扬社会正气相关方面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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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弘扬社会正气相关方面行为规范

  推进移风易俗 涵育文明新风

  移风易俗是乡风文明的重要实现方式,也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抓手。近日,《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并施行,让市民在社会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了一把标尺,也将促进市民的文明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条例》明确了弘扬社会正气相关方面行为规范,包括匡扶正气,抵制封建迷信等;倡导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对此,市民网友纷纷点赞支持:“通过立法,将更有利于推进移风易俗,让文明之风吹进每一位市民心中。”

  条例

  明确匡扶正气移风易俗等文明行为规范

  在弘扬社会正气方面,《条例》倡导匡扶正气,抵制、举报封建迷信、非法宗教、邪教、传销和色情、赌博、涉毒、暴力等违法、低俗活动;倡导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倡导其他弘扬社会正气的文明行为。

  场景

  破除陈规陋习让农村有内涵美

  近年来,惠城区横沥镇墨园村坚持乡村振兴与移风易俗一体推进,积极运用积分制、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活动,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推动农村从环境美向生活美、从外在美向内涵美进发。

  “这是《惠城市民文明十二条》中移风易俗扬新风的内容,我们一起来学习。”日前,40多名小志愿者走进墨园村,向村民和游客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移风易俗等内容。此外,墨园村还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大会和入户走访等方式,积极搭建“红白理事会”,要求党员干部切实认清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危害,带头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与此同时,该村还在村庄显眼处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不断增强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的自觉性。

  热议

  移风易俗和文明新风让市民尝甜头

  “通过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让文明新风吹进每个人的心中,在潜移默化中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市民刘远梅点赞道。

  墨园村村民曾合盛说,《条例》从法律层面上进行规范,对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将更有约束力。“《条例》提倡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我个人十分支持,会积极响应。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村民们的负担,我们也逐渐尝到了移风易俗的甜头。”

  “《条例》内容很能走入当下年轻人的内心。我认为,与其办一场所谓‘风光’的葬礼,不如在老人健在时多陪伴多照顾他们,这才是真正的孝顺。”市民林女士说,她希望更多人遵守《条例》规定,从自身做起,互相监督,一起向社会新风看齐,让大家都成为文明新风的践行者和受益者。

  惠州日报记者游璇钰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