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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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促进增收节支2.7亿元

  1月6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记者了解到,截至2022年12月20日,《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89个问题共涉及109个整改事项,已有76个事项完成整改,剩余的33个事项中,有的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短期内未能完成整改。通过整改,已促进增收节支2.7亿元。

  整改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1.1亿元

  2022年8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印发《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惠州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局长欧阳絮梅在作报告时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采取精准措施,从严从实、从快从细抓好审计整改落实,深入分析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着力从制度层面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努力做到标本兼治。通过整改,已促进增收节支2.7亿元,其中已上缴财政2.3亿元、已减少财政拨款金额3275.96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937.46万元,已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1.1亿元,统筹盘活资金资产31.2亿元,挽回(避免)损失浪费696.79万元,推动建章立制42项,追责问责27人。

  已将非税收入9.81亿元缴入国库

  《报告》指出,关于少列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79亿元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7亿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22年1月将非税收入9.81亿元缴入国库,并专题研究了规范非税收入入库的问题,自2022年9月起,已将暂未纳入市税务局代收范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共计0.49亿元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大亚湾开发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1月将非税收入15.09亿元上缴国库,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5月将非税收入3.26亿元上缴国库。

  关于未及时收取租金、承包费和森林资源使用费的问题,东江林场已收回租金49.82万元,因租赁土地被征收等原因无需追缴租金16.91万元,其余390.48万元经与承租方协商,计划于2023年5月以前追回;象头山林场已于2022年6月与森林公园承包方进行了洽谈,并于8月发出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书,但截至2022年12月20日承包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接下来象头山林场将依法解除合同,并启动司法程序追收其拖欠的森林资源使用费968万元及滞纳金。

  关于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的问题,市公安局等6个单位积极落实整改,截至2022年9月底,已将租金收入272.22万元、捐赠收入25.09万元、利息收入4.29万元,共计301.60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已完成292项扶贫资产确权工作

  报告指出,关于未按期完成300项扶贫资产确权工作的问题,惠东县、龙门县和博罗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快推进扶贫资产确权工作,截至2022年9月底,经核实需确权资产298项(有2项重复计算),已完成确权登记292项,涉及金额28043.17万元;已终止实施2项,涉及项目资金20万元已退回博罗县农业农村局;剩余4项因核销处置等原因不再开展确权,涉及金额共计12.27万元。

  关于7个扶贫资产项目收益856.48万元未及时分配的问题,博罗县在2022年12月20日完成了第一批县级统筹扶贫资产项目收益323.68万元的分配和发放工作;龙门县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了6个县级统筹扶贫资产项目分红收益787万元的分配和发放工作。

  关于配套奖补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已安排配套财政资金共计1406万元,于2022年10月底前发放至相关企业和镇街。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惠阳区、惠东县公安局已于2022年5月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将电子警察设备共计4679.60万元全部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关于6个县(区)未按期建成和运营长者照护之家的问题。惠阳区、惠东县、龙门县、仲恺高新区和大亚湾开发区均已建成长者照护之家并投入运营;博罗县长者照护之家已明确选址并编制完成设计方案,接下来将按程序进行工程招标和建设,预计2023年6月完工。

  关于3个县(区)未按期建成运营长者安养中心的问题。惠东县、博罗县已建成长者安养中心并投入运营;大亚湾开发区长者安养中心正在进行竣工验收,预计2023年1月底前可完成并投入运营。

  隆生大桥工程共核减工程结算款740.16万元

  关于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大亚湾开发区社管局已于2022年5月上旬完成了澳头、西区街道办公益林界定书的签订及补偿对象确认、公示等工作,加快补偿资金的分配和发放。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在规定时限内将2022年度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402.03万元发放到位;审计指出的203.77万元闲置资金已全部拨付使用。博罗县林业局已将公益林管护经费313.30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关于教育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博罗县教育局已于2022年5月拨付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公用经费66万元。

  关于部分征地拆迁结余资金闲置的问题,惠城区土地房屋盘整中心等单位对征地拆迁结余资金2587.61万元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支付权利人拆迁补偿款854.26万元,已用于征地工作经费377.66万元,剩余1355.69万元因涉及多个单位和多个专项资金,接下来将按程序报批后,由区自然资源局统筹使用。

  关于隆生大桥工程决算审核不到位的问题。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已会同市财政局重新对隆生大桥及相关连接路工程结算事项进行审核,于2022年8月28日出具了审核定案书,共核减工程结算款740.1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20日,项目投资方已承诺于2023年3月底前退回相关款项。采取措施追回了多付的监理费8.88万元;针对多付的钢结构焊缝检测费115.09万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的有关规定,应由项目投资方退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正在与投资方协商,预计2023年3月底前追回。

  处置2022年基期闲置土地5020亩

  关于部分存量土地的闲置时间较长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加快推进2022年基期闲置土地处置。截至2022年11月底,共计处置基期闲置土地5020亩,处置率为35.64%。接下来,各县(区)将按照《惠州市闲置土地调查处置操作规程》的要求逐宗制订处置计划,持续推动闲置土地处置到位。

  关于未按规定核减土地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的问题。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对审计指出的21宗土地进行核实,其中已注销1宗,其余20宗不动产权证书于2019年5月合并换发为17宗后,仍有10宗超出2019年新修测海岸线向海一侧面积共计110.73亩,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9月完成了10宗土地面积的变更核减工作,并于2022年1月对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大亚湾区国土资源分局认真落实8宗土地的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11月底,有6宗已按2019年新修测海岸线核减了向海一侧面积共计15.09亩;1宗已于2022年7月经政府盘整收回;剩余1宗土地处于抵押和查封状态,接下来待解除抵押、查封状态后由政府盘整收回。

  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坚决做到不解决不销号

  记者留意到,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报告增加了以前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尚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最新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指出,2022年以来,市政府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紧盯以前年度审计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跟进审计整改情况,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欧阳絮梅说,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以前年度审计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45个问题,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有24个完成整改,经整改,共促进增收节支652.37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49.25万元、已归还原渠道603.12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9258.65万元,统筹盘活资金3592.31万元,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等制度9项。

  据悉,剩余21个问题,主要涉及非税收入征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国资国企管理、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领域。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包括有的问题涉及历史遗留,需持续跟进处理,如僵尸企业“出清”不彻底、市社会福利院土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有的问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作进度,需逐步落实整改,如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缺失等问题;有的问题涉及司法诉讼,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如部分非税收入应收未收、吉隆镇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等问题。

  针对上述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已纳入重点督查督办内容,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号。接下来,市政府将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进展情况。

  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

  欧阳絮梅说,虽然我市目前的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审计整改的具体情况看,部分单位在整改工作推进力度、整改质量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问题未能得到全面纠正,如市文广旅体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惠城区部分征地拆迁结余资金闲置、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对隆生大桥工程决算审核不到位等问题。

  为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切实维护审计监督权威,欧阳絮梅建议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抓紧、抓实、抓好,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完成好审计整改任务。

  欧阳絮梅建议,对成因复杂、牵涉多部门职责的问题,各有关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和贯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协同机制,形成更有效的整改合力,聚焦重点、难点、堵点狠抓整改落实,推动问题稳步有序解决。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由审计部门联合市政府督查办将其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和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

  建议对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引以为戒,严防反弹;对正在整改的,要明确时限,对账销号;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创造条件,持续整改;对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整改的,要新官也理旧账,一抓到底。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源头治理。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和制度执行,从制度和源头上解决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强化审计成果转化运用,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扩大审计结果运用的广度和深度,将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绩效考核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细化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落实,对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的实效性。

  惠报全媒体记者

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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