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钓鱼不可取!惠州严查沿江不文明垂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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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文明垂钓毁了好风景,严查!

  惠州多部门联手整治“两江一河”沿岸垂钓人员乱丢垃圾、踩踏破坏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等违法行为

  之前有市民反映,西枝江东湖环岛绿道附近存在垂钓人员乱丢垃圾的现象。近日,市“两江”办、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惠州水务集团、惠州海事局及惠城区区直有关部门、街道等加强治理,对垂钓人员乱丢垃圾、踩踏破坏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发现一宗,处理一宗。

  江边草地被踩异味难闻

  4月23日上午,市“两江”办牵头,会同惠城区城管执法局、东江海事处、惠城区公安分局及桥东街道办在东湖环岛绿道东湖9区段开展岸边卫生保洁和垂钓专项整治行动。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现场看到,为了规范江边管理,管理人员已经用绿色铁网对岸边进行隔离保护,但其中一面铁网已被强行剪断,不少垂钓人员就是从这里进出。记者在岸边看到不少垂钓人员支起鱼竿坐在江边钓鱼,部分垂钓人员随意将食物包装、烟头扔在岸边草地上。由于长期被踩踏,江边的草地严重“受伤”,泥土裸露在外,部分草地甚至出现烧焦的痕迹。“有人钓了鱼直接在这里烧火烹饪。”执法人员痛心地说。

  

执法人员向垂钓人员派发宣传手册引导文明垂钓。惠州日报记者汤渝杭 摄

  在采访过程中,东湖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在绿道散步时,不时会闻到一阵阵臭味,希望加强对垂钓人员的管理,修复绿道周边环境。

  行动中执法人员一边劝离垂钓人员,一边向他们介绍惠州设立的垂钓区。行动现场,除了本地居民,还有外地人到惠州钓鱼,其中一名来自东莞的垂钓人员告诉记者,他并不清楚惠州的垂钓管理规定,以后会积极配合,并到垂钓区钓鱼。

  当天的行动中,执法人员现场规劝垂钓人员20余名,派发宣传手册50余份,立案处罚垂钓人员乱扔垃圾案件1宗。

不少垂钓人员已经摆开装备,支起鱼竿,坐在江边钓鱼。

  市民可到3个垂钓区垂钓

  4月23日下午,市“两江”办组织召开由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惠州水务集团、惠州海事局及惠城区区直有关部门、街道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两江一河”沿岸卫生保洁和垂钓管理现场办公会。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各相关职能部门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两江一河”沿岸卫生保洁和垂钓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惠城区政府将落实属地责任,主动担当,进一步加大沿岸各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垂钓人员乱丢垃圾、踩踏破坏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发现一宗,处理一宗。“五一”假期各相关单位部门将落实好值班制度,切实加强沿岸垂钓人员的规劝管理工作,确保沿岸干净整洁、安全有序。

执法人员劝离垂钓人员。

  根据《关于划定惠州市惠城中心区东江、西枝江、新开河、金山湖水域严管区和设立垂钓区的通告》,严管区范围包括东江中信大桥至京九铁路东江特大桥河段、西枝江东新桥至三环路桥河段、新开河全河段及金山湖水域。设立的3个垂钓区分别为惠博大道垂钓点、东江二路垂钓点和旭日路江边垂钓点。在严管区范围内,市民只能在划定的垂钓区内垂钓。

执法人员向垂钓人员派发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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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下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废电池、玻璃瓶以及各种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三)使用粪便、粪水浇灌露天植物;(四)乱倒粪便、污水;(五)乱扔动物尸体。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惠州日报记者谭琳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