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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进村入户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惠州日报讯 省普法办近日印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普法办近期发出通知,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CBA球星徐杰回母校宣传民法典。市司法局、博罗县司法局供图
重点学习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内容,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通知确定了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惠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组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
这次活动开展时间为5月1日至31日。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深入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第一,开展组织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民法典。组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市年度学考工作,将民法典列为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学法考试重要内容。第二,组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重点做好居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的宣传,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第三,在部队掀起学法助军活动热潮。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升官兵法治素养,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军贯彻落实,推进普法公共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第四,组织推动民法典进企业、进市场。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民法典宣讲,突出“民法典·合同编”等内容,帮助企业破解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难题,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第五,开展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基因民法典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和红色革命歌曲、文化节目展演;组织学生参观革命遗址,同时邀请退伍老兵讲述革命故事,开展学习体验活动,等等。第六,开展“百人共绘民法典”创作活动。组织农民画艺术家、设计师、文化工作者等,到法治村居开展墙画创作活动,让民法典走进乡村生活,打造富有特色的法治村居景色。第七,开展“‘典’赞生活”线上创意宣传活动。创新打造趣味游戏、微信创意文章等线上特色项目,生动阐述民法典关于公民的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寓教于乐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惠州e普法”平台,以创新微信推文的形式,开展“‘典’赞生活”系列民法典主题宣传,吸引广大市民参与互动,在趣味中学习民法典。组织各县(区)各单位参加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民法典知识竞赛。积极创作民法典主题文化作品。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我市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活动,创作和报送民法典主题文化作品。
(通讯员余雨植)
回顾篇
推动法治惠州建设 护航群众美好生活
民法典颁布3年来,我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学习宣传实施活动
“民法典点亮惠州城市地标”,璀璨城市夜空,吸引市民纷纷打卡;各部门广泛派发民法典宣传册,让法律知识成群众“触手可及”身边物;线上,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线下,民法典宣讲团送法“六进”,全市各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学校和乡村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培训会、法律沙龙接连不断……
自2020年5月底民法典颁布以来,我市加强领导、积极部署,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部门职能,积极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让民法典知识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为民法典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压实普法责任
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为了压紧压实部门(单位)学习宣传民法典的主体责任,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启动2020年度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履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我市还聚焦行业部门,突出精准宣传,由市普法办牵头,指导全市市直单位制定全市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市直单位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公众法律需求,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并落实“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活动。
丰富宣传形式
加强线下宣传和线上宣传,让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有不懂的字查新华字典,有不懂的事找民法典。”这是博罗县旭日村的村(居)法律顾问正在为该村村民以及村委干部开展民法典讲座的开场白,一场生动有趣的民法典讲座赢得了村民阵阵掌声。民法典一颁布,我市立即成立了由24位优秀律师组成的民法典律师宣讲团,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制作一批民法典宣传课件,从2020年6月3日起开始深入机关、单位、企业、村居、社区、学校等开展民法典的宣传。
民法典线下宣传活动火热,线上宣传也持续“霸屏”。在第四届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期间开辟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直播间,通过“云直播+民法典”的方式,一部手机就让老百姓读懂了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市普法办在宣传民法典活动中充分利用“播、视、报、网、端、微”等媒体宣传作用,持续推送民法典信息,选取贴近民众生活的内容和话题,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惠州e普法”,各级政府、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展民法典知识普及。
为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惠州还掀起了“民法典点亮城市地标”“民法典进村居”等活动,通过点亮地标、开展民法典宣讲,展示民法典普法公益广告或民法典普法标语,为市民展现了一场绚丽的视觉盛宴。
整合普法资源
开展“千人百场”送法律进基层活动
2021年2月5日至8日,“‘典亮’新生活”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获得热烈反响,参与人数累计12000人次以上。该有奖竞答活动是当年我市精心策划的“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的重点活动。活动整合全市普法资源和法治力量,引导普法成员单位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立足当时疫情防控“非必要,不聚集”的工作原则,科学谋划,重点组织开展“媒体矩阵”线上宣传民法典暨“‘典亮’新生活”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和“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云直播活动。全市7个县(区)和15家市直单位制定并开展了本单位的“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突出宣传重点,突出目标人群,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活动,把法治宣传融入传统文化,在潜移默化中传播法治精神。
惠州日报记者关云 曾酉璇 吴敏行 通讯员余雨植
解读篇
众多看点解析民法典如何回应社会关切
1200多个条文覆盖群众全部生活,引导群众依法办事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1200多个条文覆盖群众全部生活。从婚姻家庭到住房财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都帮你安排得明明白白。你的生活将有哪些大不同?一起来看盘点!
婚姻很神圣,保护更细致
民法典施行,现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的多处规定发生变动。
你的结婚对象隐瞒重大病史怎么办?民法典明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离婚方面,民法典规定了三十天“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注意,遇到家暴等情况不用等对方同意,可以直接到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还加大了对婚姻无过错方的保护,规定如果对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任性服务要不得,物业管理讲“武德”
你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拒交物业费,结果就被威胁断水断电?这样的“野蛮服务”将被民法典禁止。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此外,对于小区电梯广告等收入的去向,民法典做出明文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高空抛物一时爽,事后追责要补偿
你停在楼下的爱车,突然被从天而降的东西砸坏,该找谁维权?
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谁抛的物谁担责;找不到抛物的人,那不能排除嫌疑的人要担责。
为了避免“全楼背锅”的情况,民法典要求公安等机关负有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的职责。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如果真正的“罪魁祸首”现身,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公平原则很重要,合同不能随便改
你为了提早追剧买了视频网站VIP,结果突然被告知,用户协议变了,想多看两集得购买超级VIP……这样的霸王条款,以后行不通了。
民法典规定,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房东突然卖房,租户可要赔偿
你是一个职场新人,好不容易租到满意的房子安顿下来,没住两天房东就以卖房为由毁约逼你搬走?民法典说不可以。
根据民法典,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碍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紧急救助免责保护
滚滚车流里,一位老人突然发病倒地。学过急救知识的你一个箭步过去正要施救,突然又担心被讹上,于是你迟疑起来……
去吧,正义的少年!民法典助你见义勇为后顾无忧——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还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新华社)
惠州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大事记
●2020年6月1日,民法典全文正式公布。6月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要求抓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实施。6月19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施工作,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使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6月8日,十二届1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邀请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孟勤国教授进行专题授课。
●民法典全文正式公布后,我市立即成立由24位优秀律师组成的民法典律师宣讲团,深入机关、单位、企业、村居、社区、学校等开展民法典的宣传。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的两三个月时间内,我市加强领导,迅速部署,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部门职能,积极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为民法典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民法典全文正式公布后,为了压紧压实部门(单位)学习宣传民法典的主体责任,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启动2020年度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履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6月15日至16日,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在市法律服务中心开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直播间,依托“惠州e普法”平台,举办了包括民法典宣传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直播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云服务”。
●7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普法办联合召开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座谈会。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余雨植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一位基层普法工作者代表,在会上作了题为《奏响基层普法新乐章 助力民法典深入人心》的发言,翔实反映我市基层宣传普及民法典的主要做法与亮点成效。
●2020年秋季开学季,市第二小学、市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市第二十七小学等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2021年2月5日至8日,“‘典’亮新生活”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启动,参与人数累计12000人次以上。该有奖竞答活动是当年我市精心策划的“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的重点活动,以引导普法成员单位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2022年6月30日,市司法局与75240部队共同举办“公共法律服务进军营”暨军队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启动仪式活动,为官兵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律师解答法律疑难、公证服务、趣味普法游戏,以及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等一系列活动,受到官兵一致欢迎和好评。
●2022年9月,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惠州市普法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全市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全面开启。
协办单位
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惠州市惠州公证处
惠州市阳光公证处
惠州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