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法院:司法以“合”增效 护绿以“宣”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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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法院多措并举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司法举措以“合”增效 爱绿护绿以“宣”提质

  被告人朱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下,私自砍伐林木,数量巨大,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谭某、邓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一个个涉环境资源案件的公正严格审结,彰显出博罗县人民法院保护生态的责任与担当。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博罗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公正高效地为新时代的生态保护,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强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深入推进,博罗以“绿美广东·博罗行动”,让生态文明建设跑出“加速度”。新部署,新要求。博罗法院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保护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司法赋能生态保护的新模式,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效能,为“绿美广东·博罗行动”贡献力量。

  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日前,记者走进博罗法院了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8月14日,博罗法院在横河镇开展普法活动。

  筑牢屏障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也是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屏障。博罗法院坚持“惩处与引导、赔偿与修复、监督与支持”并重,加大对破坏、污染水、大气、土壤、林木等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

  博罗山清水秀,林地资源丰富,森林面积达367平方公里,植被覆盖率达53.17%。守护森林资源,保护绿水青山,博罗法院责无旁贷,对于滥伐森林资源的行为坚定亮剑、坚决说“不”。

博罗法院在全市率先实体对环境资源案件利用“三合一”模式进行审理。

  被告人朱某购买了博罗县湖镇镇响水下洞村火烧窝小组“曾屋山”的桉树林,面积约40亩。然而,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他就雇人砍伐,面积为27.05亩,被采伐林木立木蓄积为274.8立方米。博罗法院审理认为,朱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其系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童某虽取得林业采伐许可,但超过林业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林木,同样构成犯罪。对于其他破坏、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博罗法院也依法审判、公正处理。

  据介绍,近年来,博罗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22年至今,对55名自然人(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累计判处罚金201.8万元。同时,遵循“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对于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因果关系难以认定、损害后果难以计量等难题,准确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强制侵权人负更大举证责任。

  创新机制释放司法工作效能

  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博罗法院不仅打出威慑力,还注重机制创新,积极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整体效能。

  为深化环境资源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博罗法院于2022年9月审理开展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改革,并在全市率先对环境资源案件采用“三合一”模式进行审理。

  博罗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三合一”改革指由环境资源审判庭统一审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该院由刑事审判庭负责具体实施。

  改革后,通过加强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健全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的培育发布等司法举措以“合”增效,促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侵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相配套,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自“三合一”改革以来,该院共审理该类案件20宗。

  不仅改革,为了提高司法效能,博罗法院以“大环保”为工作思路,通过联动协作,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去年,博罗法院与江西省安远法院达成东江流域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举措与粤赣两省六地十一家基层法院共同签署《东江流域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打通区域司法壁垒,构建与东江流域高质量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服务保障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博罗法院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检察、司法、环保部门的联络沟通,不断完善涉环保综合治理大格局。

  注重司法裁决价值引领,增强全民环保法治意识

  审理一案,普法一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博罗法院注重司法裁决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价值导向作用,切实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博罗法院不仅全面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探索适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替代修复等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切实教育当事人和引导公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还常态化利用电视新闻、网络媒介等公开审理环境资源相关案件,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博罗法院到学校开展“绿美广东 你我守护”普法教育活动。

  今年,博罗法院还出台了《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博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将进一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促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据了解,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前夕,博罗法院主动联系横河镇林业、环保等相关行政部门,在该镇滨水公园开展“联动普法守护绿水青山 携手共建美丽生态博罗”主题普法活动,吸引了不少群众参加。

  值得一提的是,博罗法院还通过加大人民陪审员参与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力度,推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特约通讯员黄淑瑜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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