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增16个违法抓拍!在这些地方……

近日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发布公告

  惠阳这些地方新增违法抓拍

  关于启用惠阳区16个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惠阳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惠阳区交警部门准备启用(重启)辖区16个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为保证道路交通管理执法规范、透明、公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1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所在位置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公告(示)时间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日。

  特此公告。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2023年9月21日

  大亚湾区室内体育馆项目及各功能场馆公开征集名字

  关于征集大亚湾区室内体育馆项目

  及各功能场馆名称的公告

  为补齐大亚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满足人民群众运动健身需求,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积极推进大亚湾区室内体育馆(工程名)项目建设,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馆改造、新建篮球馆和游泳馆,该项目综合馆计划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为规范体育场馆对外名称,使场馆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文化体育的需求,使之与我区建成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和国内一流开发区的战略定位相匹配,现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大亚湾区室内体育馆项目及各功能场馆名称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范围

  (一)征集大亚湾区室内体育馆整体项目的名称。

  (二)征集各功能场馆名称。其中有:

  1.综合馆(A馆):可承办国内单项体育赛事(羽毛球、乒乓球);平时可作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及体育培训室。

  2.新建篮球馆(B馆):按国标乙级体育馆设计标准建设,馆内设置1个标准比赛场地或随时转换3个活动室内篮球场。

  3.新建游泳馆(C馆):按国标丙级体育馆设计标准建设,馆内设置标准游泳比赛池。

  二、命名要求

  (一)以“全民健身活力湾区”为主题,弘扬体育精神及积极向上的价值理念,融合并彰显大亚湾特色,蕴含大亚湾优秀传统文化。

  (二)名称优美简练、格调高雅、易于理解。

  (三)命名可分层分类进行,符合场馆功能属性。

  (四)命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采用中文名称,用字规范,避免使用生僻或多音多义字词等。

  (五)附上30-50字左右的命名内涵阐释。

  (六)征集名称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使用权及解释权归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所有。

  三、投稿方式

  (一)投稿者需填写《大亚湾区室内体育馆项目及各功能场馆名称命名征集表》,提交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

  (保存图片转换为文档格式后填写)

  (二)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中午12:00

  (三)电子文档请发送至:dywxjjtyk@dayawan.gov.cn。纸质文档请交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广电体育组办公室,地址:大亚湾文化体育活动中心西侧N:011号。

  (四)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752-5562611

  四、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一)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经大亚湾区室内体育馆项目建设工作专班讨论等环节确定。

  (二)凡应征作品投稿者可获得大亚湾室内体育馆综合馆5小时免费使用时长;投稿名称一经使用,可获取大亚湾室内体育馆综合馆50小时免费使用时长和荣誉证书奖励。

  9月29日起生效!博罗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日前,博罗县人民政府发布《博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自2023年9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8日期间,全县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范围实行全年森林防火。详情如下:

  博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当前,全县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从2023年9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8日止。

  二、禁火范围:全县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范围实行全年森林防火。

  三、森林火险达到橙色预警(四级)信号以上时,各责任单位在每个主要入山口均须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并安排2-3名工作人员把守。

  四、禁火期间,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果园草等。(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五、全县护林员和森林、林地、林木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在其管护或经营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要加强巡查管护,采取有效防火措施;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举报;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六、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农(林)场要立即成立森林防火巡查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别要做好重点林区、风景区的火源管控;对辖区内的精神病患、智力障碍人员等社会特殊群体要指定专人监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

  七、凡需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县森林公安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八、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电台、广播、报刊及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知晓森林防火禁火令的禁火时段和内容。

  九、凡违反本禁火令者,由县森林公安或所在镇(街道、管委会)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森林火情举报电话:12119或110。

  博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编辑: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