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声惠语】从严落实落细 防范恶犬伤人

  近日,国内大型犬咬伤女童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目前犬主人唐某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此事之所以引发大量关注,主要是因为犬只凶残咬人的场景令人后怕,而居民小区“无人看管”的犬只又很常见,理论上谁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恶犬咬人,对受害者而言是飞来横祸,养犬者也会惹上一身麻烦。令人困惑的是,虽然全国范围内恶犬咬人事件不时发生,不少地方犬只管理状况仍然堪忧,犬只登记、犬只免疫和安全隐患排查措施不到位,受害者举证难、索赔难。有的养犬者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感不足,自觉自律意识缺乏,当发生惊吓、咬伤事件时,又恶语伤人、强词夺理。

  所以,犬只管理不能停留在“提倡”“规劝”层面,不能完全寄望于“个人自觉”,应切实强化法治措施,在具体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以严格执法倒逼养犬人养成文明自觉。

  惠州养犬管理立法工作正有序推进,继2022年《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后,《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于今年5月29日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养犬行为、携犬出户行为、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犬只收容等进行了规范,并明确禁止饲养烈性犬。笔者希望相关法治措施持续完善、切实将犬只管理工作落实落细,为构建安全、和谐、美好生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捋事春秋)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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