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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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

  今年年初,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为期9个月的“守护和美乡村 助力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惠州两级检察机关聚焦乡村治理难点痛点问题,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94条,立案491件,发出磋商函10件,履行诉前程序28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有效深化涉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开展案件讨论。

  聚焦“三农”领域重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近年来,惠州检察机关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耕地保护、食用农产品安全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案件。

  今年1月,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9个月的“守护和美乡村 助力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目标,聚焦“三农”领域重点问题,包括通过推进职能部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分类治理、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整治消除黑臭水体,加大对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提升乡村宜居水平;通过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集贸市场、农家庄园等食品安全隐患,聚焦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规范农村医疗机构和乡村行医,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和乡村药品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行为,通过督促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农用地污染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等问题,加强农用地司法保护;通过督促职能部门及时追缴耕地占用税等涉农税种,聚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助力农村交通、水利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提升;强化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助力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带打造。

  以专项行动为牵引,惠州检察机关有效深化涉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增进社会各界对“三农”领域公益保护的关注度和认同度。

  守护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惠州检察机关聚焦耕地资源,保障耕种和国有财产安全。针对因耕地占用税漏征漏缴导致土地资源及国有财产流失等问题,惠州两级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追缴税款,挽回6840余万元的国有财产损失,并推动各主管部门完善落实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在专项行动中,市人民检察院运用数字赋能提升办案质效,搭建漏征漏缴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十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对农用薄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监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开展“回头看”行动。

  同时,惠州检察机关聚焦农田白色污染,护卫乡村“农田绿”。针对辖区部分乡村存在农用薄膜随意弃置污染土壤、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发育、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惠阳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废旧农膜31.7吨,清理面积达8923亩,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约1.6吨,并督促职能部门确立454个废旧农膜回收点,建立起农药使用者、经营者和镇级回收点组成的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针对整改情况,该院主动邀请区人大、区审计局联动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形成农业绿色化转型监管合力。

  推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提升乡村宜居水平

  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惠城区检察院仲恺检察室针对仲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行政机关因地制宜采用“纳入市政管网、设施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三种方式制定《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市建立起设施运维长效管护和考核机制,推动全区338个自然村小组中331个完成污水收集处理,治理率达97.9%,超额完成治理率目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75座,均100%正常运行,切实推动乡村水体污染处理,守护乡村碧水净土。该案经验做法得到人民日报、广东检察新媒体等宣传报道。

  在关注乡村市场卫生隐患、解决市场污染顽疾方面,惠城区检察院针对某乡村“三鸟”市场臭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情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属地政府、城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职,确保市场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等清洁消毒制度,还周边村民清新的空气、舒适的生活环境,并有效防止家禽市场带来的传染病发生和传播风险。

  近年来,西枝江九龙峰河段非法采砂形成的洼地、水坑给当地村民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惠东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使职能部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打击盗采河砂工作指挥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盗采河砂专项行动。同时向惠东县委报送专题调研报告,推动县政府牵头开展“百日行动”,对堆砂场、洗砂场和采矿点进行专项整治,全县共取缔245家非法堆砂场,河砂问题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把好村民健康入“口”关

  为守护乡村“舌尖上的安全”,惠州检察机关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与相关部门携手抓好食品安全的全链条保护。

  农村饮用水安全关乎广大村民的身体健康。惠城区检察院仲恺检察室调查发现,潼湖镇观洞水库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部水域为一级水域保护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水库周边种植了大量短轮伐期速生桉树,对桉树施肥过多和喷施化学除草剂都对涵养水源造成影响,影响居民生活饮用水源安全,检察机关采用无人机观测、水体水质检测、组织专家实地勘察等多种方式展开调查,出具专家意见,既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提出检察建议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撑,又为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的整改提供决策参考。最终推动行政机关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桉树进行科学有序清退,逐步排除有害污染源,确保水源地水生态长治久清。

  惠阳区检察院针对农村供水工程设备未正常运作、缺乏规范水档案制度和应急预案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面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独立供水工程提升改造,并加强督促供水单位管理人员办理健康证、设立明显保护标志、编制应急预案等,全面加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

  乡村小卖部,事关村民健康入“口”。龙门县检察院随机抽查40余间乡村小卖部,针对部分小卖部存在无营业执照,销售假冒、过期、三无食品等情形,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并举行公开听证会,围绕如何有效整改、规范经营以及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长效机制形成共识,全力把好食品“进村入户”的安全关。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当地专门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开展宣传教育51次,并对4家销售过期食品的商铺立案处理。

  筑牢乡村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随着乡村道路交通环境日益复杂,乡村周边交通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博罗县检察院聚焦校园周边交通情况,针对53所校园周边存在缺乏限速、警示标志等交通设施设置不规范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3名“益心为公”志愿者作为听证员,并结合听证意见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博罗县政府建立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惠阳区检察院关注乡村公路“钉子阵”安全隐患,督促职能部门对存在违规设置减速带或减速带上留有膨胀螺丝、钢钉、钢筋、铁片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助推惠阳“提升出行顺畅和安全水平”民生实事项目在农村落实落地。

  惠东县检察院针对部分农村小商店、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存在灭火器失效、未配备消防应急照明灯、住宿和非住宿区未做防火分隔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形,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对“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行动,共排查场所91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并形成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机制,遏制事故的发生。

  龙门县检察院发现麻榨镇有村民向摩托车车主违法销售散装黑汽油的情形,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当地派出所开展核查。该院还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严肃查处类似违规存储化学品违法行为,做细做实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和安全防范措施宣传。

  乡村无障碍设施建设,关系着乡村特殊群体出行安全。惠城区检察院以行政机关办公地、党群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多处村民办事场所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停车位缺失、损毁等问题开展监督活动。从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推进乡村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向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到村,形成关爱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的合力。

  加强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关键,文化振兴是灵魂。

  民宿行业日益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为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博罗县检察院针对民宿业存在未申请登记、未取得营业执照、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以及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全县民宿业开展系统治理,形成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和服务乡村新型小微经济绿色发展合力。

  大亚湾开发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宝塔洲岛被堆置15000多立方米渔业养殖所用的浮球等设备及废弃渔网、塑料瓶等垃圾情况,向职能部门制发采取有效措施对垃圾进行清理的检察建议,对于虽按期回复,但仅采取部分整改措施的情形,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对职能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此筑牢海洋旅游资源屏障。

  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乡村传统文化,龙门县检察院对1处国家级文物、3处省级文物、2处市级文物和8棵一级古树同时开展挂牌保护工作,并在永汉镇鹤湖围、麻榨镇中心村分别举行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点揭牌仪式。公益诉讼系列保护点的运行,加强了公益诉讼“预防性保护”理念的宣传,形成群防群治、全民自觉守护文物的良好局面。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杨磊 巫祯妍

编辑: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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